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什麼樣子的?拘留是我國法律内一種強制暫時扣押措施,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羁押的場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那麼,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别有哪些?,現在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什麼樣子的?下面内容希望能幫助到你,我們來一起看看吧!
拘留是我國法律内一種強制暫時扣押措施,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 看守所是對罪犯和重大犯罪嫌疑分子臨時羁押的場所。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餘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勞動改造場所執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監管。那麼,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區别有哪些?
法妞網友咨詢:
拘留所、看守所和監獄到底是什麼區别?警察抓到犯人是先關警察局還是先關監獄?
張宇律師解答: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機關。
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 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羁押機關。拘留所羁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拘留所最多隻能拘留15天。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規定:監獄是國家的刑罰執行機關。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内執行刑罰。監獄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将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
張宇律師補充:
拘留所和看守所都是依據現行的法律、法規、條例和相關規定而設置的羁押場所,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但拘留所和看守所又存在較大區别。
1、法律依據不同。拘留所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設置;而看守所設置的法律依據是《刑事訴訟法》和《看守所條例》的相關規定。
2、性質界定不同。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處罰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國家行政羁押機關;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機關的性質。
3、羁押對象不同。拘留所羁押的對象是治安拘留的人以及法院決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對象是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餘刑在一年以下的已決犯。
4、法律監督不同。《看守所條例》第八條規定:“看守所的監管活動受人民檢察院的法律監督。”而拘留所的監督則無明文規定。
張宇律師結語: 由于拘留所和看守所都由公安部門統一負責管理,也因為有關機關在過去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欠缺對法治的尊奉,使得性質迥異的拘留所與看守所被人為地糾纏在一起,不少地方甚至将兩者合二為一。
來源:法律咨詢律師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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