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購買保險時,經常出現輕症豁免、投保人豁免、重疾豁免,很多朋友疑問,豁免是什麼意思?買保險一定要帶豁免嗎?今天小土就跟大家讨論一下豁免險是什麼,有什麼用!
一、豁免是什麼?
豁免的意思是在保險的繳費期内,投保人或者被保人達到了某種情況(如輕症、重疾等),保險公司同意投保人不用再交以後的保費了,合同還是一樣有效。
目前主流的重疾險都會自帶被保人輕症豁免保費,很多産品可以選擇附加投保人輕症、重疾、全殘、身故豁免。舉例子:
舉例1:比如小王為自己購買了一份重疾險,小王即是投保人又是被保人,如果小王在繳費的第3年發生了輕症風險,根據被保人輕症豁免條款,則後續17年的保費都不需要再交了,保障不變,合同一直有效。
舉例2:比如小明的爸爸給他買了一份少兒重疾險,每年繳費5800元,繳30年保終身,在購買重疾險的時候同時選擇附加購買“投保人豁免”,連續繳費三年,第四年的時候小明的爸爸不幸車禍身故。那麼,之後的保費就不用了再交了,而小明的合同依然有限,可以持續享有保障。
通過例子可以看出,豁免就是免繳保費,達到合同約定的一定條件,其後面的保費可以全部減免,不用再繳費,并且合同依然有效。
二、豁免險的類型及好處
随着人們的保險意識增強,保險公司的增加,保險産品越來越多,越來越人性化,很多産品都會附加豁免條款,對于投、被保人來說,附加豁免就等于雙重保險。
豁免的主要類型
我們按照豁免内容進行分類,豁免條款好處還有
1.投保人豁免
一般投保人是家庭經濟支柱,
投保人是保費的來源,如果投保人在合同繳費 期間,出現了諸如身故、重大疾病、輕疾、意外等情況,達到保險公司的豁免标準,後面保費就不用再繳。對于家庭來講,在收入受到影響的時候,不至于雪上加霜。不再額外支付保險費。家人可以繼續享有保障。
2.被保人豁免
(1)首先,被保人不存在死亡豁免,因被保人死亡,合同即終止。
(2)重疾保障用的比較多,一般用在輕疾豁免,出現輕疾賠付後,豁免保費,重疾保障持續有效,可以極大減輕疾病對個人及家庭的傷害。
因輕疾的發生概率遠大于重疾,對于保終身的産品來講,輕疾豁免非常重要,為投、被保人節省保費的幾率非常高。
3.家庭豁免
這個主要體現在夫妻互保的情況,目前隻有個别保險公司支持,在辦理保險時,夫妻雙方互為投保人和被保人,可以充分利用保險豁免的規則,實現保障利益的最大化。隻要有一方達到合同中豁免條款的标準,則後續雙方的保費都不需要再交了。
三、什麼情況最需要豁免條案
1、家庭支柱為家庭其他成員投保保障,尤其是為子女投保重疾,終身壽險等産品時。投保人屬于家庭經濟的主要來源者,加豁免是很有必要的,就相當于一個雙重保障,萬一大人發生什麼不幸,孩子也不會因為交不起保費而失去原有的保障。有些投保人是高危職業,擔心繳費期間發生意外,這種情況一定要附加豁免條款。
2、繳費期長的産品:如前面所述,豁免是為了讓我們用更少的錢獲得更大的保障,對于繳費期越長,其用到豁免條款的概率就越大,意義就越明顯。一般用在繳費期在10年以上的産品。
3、期繳保費高的産品:同第2條,如果保障非常高,比如有些終身壽險每年需要交費十萬甚至幾十萬,如投保人出現意外,失去了收入來源,那麼此時這每年幾十萬的開支,對于豁免來講,意義重大。
總結:豁免條款的意義,無論是對于公司還是個人,都有積極的意義。對于公司,可以充分體現保險的意義,為客戶降低風險,體現保障的作用,還可以增加公司的口碑和服務。
“保費豁免”,就像是給保險上了一份保險,起到風險分擔的作用。如果購買的保險有附加豁免的話一定要加上,就算是需要加費購買,價格合理的話也還是加上比較好。
最後小土要提醒下大家保險公司畢竟不是福利機構,大家在購買保險時不能盲目追求豁免條款,有些保險産品以豁免為賣點重疾輕症都豁免但是價格會非常昂貴,針對豁免我們要合理有效的利用,配置最适合我們的保險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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