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家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因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被上海市長甯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罰款20萬元。具體處罰事由為,當事人用冷凍巴沙魚柳制作的菜品卻宣稱為“南洋咖喱龍利魚”。
為什麼商家經常以次充好,混淆巴沙魚和龍利魚呢?一句話:巴沙魚是淡水魚,龍利魚是海魚。
龍利魚的單價是巴沙魚的幾倍,進口的越南巴沙魚的成本可以控制在一斤3~4元,即使算上物流成本,依然能将商品價格控制在非常低的水平。上海的這個商家就是以次充好,挂龍利魚之名賣巴沙魚。很多人不是很愛吃巴沙魚,雖然看着和龍利魚差不多,但一下鍋差距就出來了。巴沙魚煮一會兒就綿軟爛糊,沒有魚肉的鮮味也沒有魚肉的口感,當然,有些人可能覺得這是嫩滑的體現。這其實也不是魚的問題,這是工藝問題。絕大部分魚片,包冰之前都會浸泡含有磷酸鹽的食品保水劑。泡過之後肉質就是這種嫩嫩泡泡、不入味的感覺。
但龍利魚不是,龍利魚烹饪後雖然也是比較軟嫩,但并不會松散爛糊,吃起來有魚肉的口感,味道也是魚的味道。不過,考慮到巴沙魚很多時候出現在涮火鍋等一系列重口味烹饪方式當中,如果不在意這些的話,巴沙魚确實是物美價廉的蛋白質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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