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婚”,顧名思義,它是指男女雙方在剛認識不久的情況下,就如同閃電一般,快速地結婚。
選擇閃婚的情侶,由于雙方認識的時間過短,所以,他們并不能夠做到真正的彼此了解,雙方之間也沒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礎,這就緻使他們婚姻的穩定性,存在着安全的隐患。
我們常說,婚姻不能是一時的見色起意,而應該是兩個人在愛情的基礎上,做到既相互了解,又久處不厭。
而那些閃婚的人,大多是一些很感性的人,因為被突如其來的愛情沖昏了頭腦,他們便不顧一切地走進了婚姻,然而,他們卻并不明白,對方選擇與你結婚的原因,到底是因為愛情,還是另有所圖?
相親網站相識,不到兩個月就擺宴過禮結婚
楊先生很苦惱 ,他在新婚妻子身上花了33萬,可是,兩人結婚還不到一個月,妻子就選擇了離家出走,并不願意再與楊先生溝通,這是為什麼呢?
原來,楊先生是通過某相親網站認識的妻子,當時,兩人對彼此的印象都不錯,于是,隻短暫地相處了兩個月,兩人就相約走進了婚姻的殿堂。
帶着對美好婚姻生活的期待,楊先生給了妻子28萬彩禮,并熱情地舉辦婚宴、精心地布置了婚房,然而,結婚當晚,新婚妻子卻以還沒領結婚證為由,拒絕楊先生與她同床,無奈之下,楊先生隻好睡在了沙發上。
兩人結婚不久,楊先生發現,妻子對自己越來越苛刻,總是無故地挑剔自己的毛病,而且,每次妻子生氣,自己隻有用發紅包轉賬的方式,才能将妻子哄好。
比如說,妻子嫌楊先生口臭、嫌楊先生關門聲音太大,嫌楊先生對她說話态度不好,對于妻子的這些不滿,楊先生起初是發52元的紅包才能哄好,然後是發520的紅包才能哄好,總之每次妻子生氣,楊先生隻能發翻倍金額的紅包,才能得到妻子的諒解。
楊先生本以為隻要自己真心地對妻子好,就能早一點和妻子領證好好過日子,但是不想,一次楊先生在下樓幫妻子拿雨傘之後,第二天,妻子卻以傘把彎了為由,再一次的選擇了離家出走。
面對妻子離去的理由,他哭笑不得,痛定思痛之後,他覺得自己是被騙了。
一份涉及錢财的承諾書,證實了妻子是另有所圖?
據楊先生回憶,他與妻子辦婚宴之前,妻子曾讓他寫過一份承諾書,大緻内容是,雙方在結婚後,如果楊先生犯了一些屢教不改的錯誤,或者是原則性的錯誤,導緻雙方感情破裂,那麼,楊先生就要從彩禮錢中拿出10到15萬元補償給妻子。
想起妻子屢次從自己身上挑毛病,要求自己給妻子轉紅包,再加上這份協議,是不是妻子早就預謀好了要和他分開,所以想用轉賬記錄當做所謂的犯錯證據呢?
想到這裡,楊先生不寒而栗,他給妻子打電話,妻子還是一副拒絕溝通的态度,他給嶽父打電話,嶽父則表示自己很忙,也不願意溝通。無奈下,不想人财兩空的楊先生,隻能通過訴諸法律的方式,來為自己讨一個公道了。
看着空蕩蕩的新房,楊先生越想越氣,他憤怒地将牆上的新婚祝福撕了下來,他說,沒辦法,一切都要重新開始了。
婚姻需要理性,閃婚是有風險的
看了楊先生的故事,深深地感覺到了閃婚的不靠譜,敢與剛認識兩個月的女人結婚,并願意慷慨地給予28萬彩禮,我想,楊先生的内心之中,一定對妻子有一種一見鐘情的癡迷。
不過,婚姻需要理性,它并不是兒戲,穩定的婚姻基礎,既是需要彼此相愛,也是相互了解的。
其實,楊先生的錯誤,就在于他對這段感情的主觀幻想成分過多,他覺得,隻要自己懂得包容和體諒妻子,妻子就會願意和他好好過日子,卻不知,這些幻想,隻是他的一廂情願。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從妻子不願意和楊先生同床,到對楊先生的各種挑剔,再到讓楊先生寫下關于錢财的承諾書,就已經證明了,妻子并不愛楊先生。
而妻子以楊先生将雨傘把弄彎為名,選擇了離開,也隻不過是一個借口而已。
沒有愛情的婚姻,從一開始,就已經注定了悲劇的結局,好在,楊先生既沒有與妻子領證,也沒有與妻子同床,兩人既沒有夫妻之名,也沒有夫妻之實,楊先生大概率能夠拿回他付出的彩禮。
閃婚是不靠譜的,互不了解的兩個人,是很難适應彼此的生活的。希望每一對走進婚姻的人,都能做到理性,在相互了解的基礎上,因為愛情,組建起一個幸福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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