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要回房産認購定金?大家在買房之前,通常會跟賣方簽訂一份認購書,向賣方交付定金,提前鎖定房源,之後再去簽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下面我們就來說一說關于如何要回房産認購定金?我們一起去了解并探讨一下這個問題吧!
大家在買房之前,通常會跟賣方簽訂一份認購書,向賣方交付定金,提前鎖定房源,之後再去簽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
但買方由于各種原因,有時會反悔,就不去簽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繼續成交鎖定的房源,此時,買方交付的定金可能面臨損失,拿不回來。
如果想要賣方退回定金,該有什麼樣的思路,采取哪些措施呢?以下幾點是可以考慮的。
01
了解認購書的法律性質
認購書是賣方與買方簽訂的,約定将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本約)的協議,是獨立的合同,屬于房屋買賣合同的預約合同。認購書的成立核心要素在于買賣雙方存在将來訂立本約的合意。認購書簽訂後,買賣雙方應當誠信磋商,訂立本約。
預約合同可分為1)不包含主要條款的預約,2)包含主要條款的預約。
而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1)合同當事人,2)商品房基本狀況,3)商品房價款,4)商品房交付條件與交付手續,5)面積差異處理方式,6)規則設計變更,7)商品房質量及保修責任,8)合同備案與房屋登記,9)前期物業管理,10)其他事項。
02
分析你簽署的認購書
首先去看你的認購書是否包含房屋買賣合同的主要條款。
如果不包含,買賣雙方隻有磋商的義務,不必須要把交易談成,也意味着你或許可以拿回定金。
如果包含主要條款,甚至認購書非常完善,其約定達到了本約的程度,這種情況,正常你應該去簽正式的房屋買賣合同,不然,定金可能拿不回來。
03
該采取什麼措施,一旦反悔,也可以拿回定金
a.購房過程中全程錄音,留下各種談判的細節,尤其是跟房屋本身相關的;
b.仔細閱讀認購書,找出其中的矛盾點,或者找出其中對房屋交易約定得不充分的點;
c.在認購書約定的簽署正式房屋買賣合同日期之前,跟賣方繼續磋商,着重去談對房屋交易影響重大的要點,比如房子本身的情況、價款、交付、稅費等,表明在這些重大方面無法達成一緻,留下證據。
回到認購書本身,認購書是約定将來訂立本約的預約合同。如果本約無法充分地确定下來,預約合同就無法适用了,你的定金就有可能拿回來了。你學會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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