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人員标準?量化崗位即工作中年産生/處理3項(件)絕密級國家秘密、6項(件)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9項(件)秘密級以上國家秘密的崗位,這類崗位不僅包括本單位産生國家秘密的崗位,還包括使用、知悉、下發、上報、交流而來的其他單位國家秘密的崗位但普遍傳達至縣團級以下的國家秘密暫不計入,派生的國家秘密也不重複計算,下面我們就來聊聊關于涉密人員标準?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量化崗位即工作中年産生/處理3項(件)絕密級國家秘密、6項(件)機密級以上國家秘密、9項(件)秘密級以上國家秘密的崗位,這類崗位不僅包括本單位産生國家秘密的崗位,還包括使用、知悉、下發、上報、交流而來的其他單位國家秘密的崗位。但普遍傳達至縣團級以下的國家秘密暫不計入,派生的國家秘密也不重複計算。
涉密人員确定程序
1、确定崗位。
機關單位根據确定權限,按照涉密崗位确定依據和标準,明确涉密崗位等級,填寫涉密崗位登記表。
2、拟定人員。
機關單位将在涉密崗位工作的人員拟定為涉密人員,并按崗位涉密程度确定相應等級。
3、審查審核。
由拟定的涉密人員填寫《涉密人員保密審查表》,所在部門核實基本情況,與機關單位保密工作機構提出拟任意見,人事部門進行保密審查。
4、保密教育。
機關單位對拟進入涉密崗位的人員要進行保密教育培訓,否則不得上崗。
5、報告備案。
機關單位應建立涉密人員管理台賬,及時将廳局級(含)以下涉密人員報同級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涉密人員确定注意的問題
1、關于領導幹部。
涉密人員分類确定和審查,在崗、出國(境)、離崗離職保密管理隻包括廳局級(含)以下涉密人員,副省部級(含)以上涉密人員由有關部門另行部署。
2、關于不在涉密崗位,但接觸、知悉少量國家秘密的人員。
對于這類人員可以不确定為涉密人員,但應按照保密法規提出具體管理要求。其中“少量”是指未達到絕密級國家秘密3項(件)、機密級以上6項(件)、秘密級以上9項(件)。
3、關于編外、臨聘等人員。
在機關單位涉密崗位工作的編外、借調、挂職、臨時聘用等人員,應納入涉密人員确定範圍。工勤人員如領導司機、涉密會議室服務員等不是法定知悉國家秘密的人員,不列入确定範圍,應按規定加強管理。核心、重要涉密崗位不得使用臨時聘用人員。
4、關于經批準知悉國家秘密的國(境)外人員。
具有外國國籍、取得國(境)外永久居留權(長期居留許可)或港、澳、台地區人員,不确定為涉密人員。但機關單位應參照涉密人員的管理要求,通過簽訂保密協議進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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