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圓圓案件始末?近期了解到關于魏圓圓的案件,知道前因後果後,心中有深深的無力感,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魏圓圓案件始末?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近期了解到關于魏圓圓的案件,知道前因後果後,心中有深深的無力感。
一個女生,在和男友相處九個月後,發現自己意外懷孕,雙方家長趕緊見面,說好了婚期。
結果在孕期,男方卻遲遲不肯領證,期間女生為此生氣想要引産,男方不同意,找來長輩一起勸說。
可是沒想到,生下孩子十天後,女方卻發現男生出軌,在整個孕期,男人一直都和前女友藕斷絲連,甚至在國外申請綠卡時一起遊玩拍照。
在孩子即将出生前,女生準備嬰孩用品時,男生依舊在雙方之間周旋,孩子生下後,被女方發現出軌事實。
結果男方卻以此為借口悔婚。
并且要争奪孩子的撫養權,可是一審判決下來,孩子竟然判給了男方,理由是男方有北京戶口,有房有錢。
女生是其他省份的人,在北京無戶口無房。
雖然女生每月稅後到手15000以上,但是依舊沒能得到孩子的撫養權。
好在二審時協調女方可在孩子3歲前撫養,3-5時雙方按季度分别撫養,孩子5歲後,撫養權歸屬男方。
雖然聽起來依舊很殘忍,但是至少在孩子3歲前,最需要母親的時候,孩子還能在自己媽媽身邊。
但是男方卻不肯遵守約定,提前一個月去搶奪孩子,幸好女方有主見,及時提起訴訟,最終奪的孩子的撫養權,可撫養孩子至18歲。
先不說案件,從整個事件來看,這個女子真的承受了很多,我很敬佩她的勇氣和毅力,換作是我,試想一下,如果懷孕時男方出軌,孩子生下後卻被趕出家門,不僅失去了自己孩子的撫養權,還要頂着未婚生子的名頭,忍着被欺騙被出軌的事實,我會有多麼難受,我會像她一樣勇敢地去抗争,去繼續好好生活嗎?
我想至少在很長一段時間内,我會很低落,很痛苦,以淚洗面,甚至失去對未來的希望。
尤其是在孩子出生50天後就被趕出家門,剛剛坐完月子,身體都不一定複原,何況是剖腹産,還要忍受身和心的雙重傷痛,該多麼難過?
十月懷胎的辛苦不說,生生的讓母子分離,該是有多痛?
這個母親還能精神正常真的非常勇敢堅強。
還有孩子,那麼小的一個嬰孩,不到兩個月就要離開母親的懷抱,他的成長與健康是否能保障?
事實是孩子的爺爺奶奶年邁,父親常常出差,孩子隻能由保姆照料,結果孩子的手被門夾到,手臂骨折。
不到三歲的孩子就要承擔這麼多傷痛。
十指連心,成年人是否能忍受這樣的痛,何況是一個嬰孩?
讓孩子和母親分離,是一種罪惡,出自人性的惡。
我們不能因為錢财和戶口來決定孩子的歸屬,孩子是人,不是物。
不是誰的經濟能力強就要歸屬誰,如果真正為孩子考慮,就應當讓他在真心愛他的人身邊。
我想母親總比保姆更愛孩子吧?
即使有小概率事件,有什麼真正的理由要讓還在吃奶的不到一歲的孩子和他的母親分開?
這違背人性,也是對母愛的踐踏,從另一種意義上說,這也是對自己母子親情的背離。
說白了,毫無人性。
幸好經過長期的抗争,也因男方提前搶奪孩子,女方終于得到了她的孩子。
如果男方多等一個月,在孩子三歲前那一個月不去搶奪孩子,這個母親的結果會如何?
在孩子五歲後就要和孩子真正的分離嗎?
不管從哪個角度看,這都不合理。
雖然現在魏圓圓赢得了案子,但是也因出自男方的貪婪與愚蠢,如果那個男生稍微沉下心,等一個月,我們看到的将會是另一個結果。
但是那是不應該看到的結果。
魏圓圓不幸中又有幸,可是其他的母親呢?
她們是否擁有孩子的撫養權,她們是否孩子忍受母子分離?
我們不能因為一個案件的勝利而去慶幸,還要去關注更多類似的案件。
希望每個真心愛孩子的母親都能陪伴她的孩子成長。
更重要的是,像崔文這樣的渣男不要再有了。
你不想和一個女生結婚,就不要讓她懷孕,也不要在出軌時要求她一定要生下你的孩子,更不要去搶奪這個本不該屬于你的孩子。
正像他說的那句:領證是一件很簡單的事,關鍵是領證後就需要真真正正的負責了。
說白了他就是不想負責,否則也不會等到孩子出生也不去領證了。
既然一開始就沒打算和人家白頭到老,就不要再去利用一個女生對你的情感了,傷害别人等于傷害自己。
舉頭三尺有神明,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還是希望這個世間風清氣正。
每個人都能遇到自己真正的歸屬,不被傷害也不去傷害他人。
也為那些勇敢争取孩子撫養權的母親點贊。
女子本弱,為母則剛,無論如何,母親是我們的恩人,賜予我們生命,忍受十月懷胎的辛苦帶我們來到這個世界。
無論之前有過怎樣的不快,都要争取和母親和解,因為父母的愛是真正的無私。
我們的媽媽,也是這個世界上,我們最該尊敬的人。
沒事,常回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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