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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1-23 09:22:49

上遊新聞5月7日消息,近日,公安部發布A級通緝令,公開通緝6名重大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在逃人員。被通緝的6名在逃人員是:馬良、劉賢康、黎經發、劉上英、董子會、馬麼日外。因為涉及拐賣,引起強烈關注。5月7日,上遊新聞記者通過在逃人員戶籍所在地相關人士了解到,有的在逃人員已經幾十年沒有回過家,有的在逃人員曾拐賣12歲女童,導緻女童被侵害并被轉賣。

多名在逃人員與老家斷了聯系

劉上英,女,1959年9月7日出生,戶籍地為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東平鎮文江村陳屋塘隊018号。上遊新聞記者在中國裁判文書網檢索發現,在逃人員劉上英曾牽涉到一起連環拐賣兒童案件中。

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起底6名A級通緝犯)1

在逃人員劉上英,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起底6名A級通緝犯)2

劉上英涉及到的一起拐賣兒童案。 圖片來源:中國裁判文書網

在這份廣西玉林市中院發布的《林輝文、林國省、黃先銳拐賣婦女、兒童罪二審刑事裁定書》中提到:2016年5月,劉上英與同夥戴某以1.2萬元的價格,将年僅12歲的廣西壯族自治區博白縣女童李某(該女童與劉上英同縣),拐賣到了廣東省廉江市,賣給了被告林國省;林國省在對李某實施不法行為後,在2016年6月以1.5萬将李某轉賣給了同為廉江市的被告人黃先銳;黃先銳對李某實施不法行為後,通過被告人林輝文、黃某、馮某幫忙尋找買主,在2016年9月将李某以1萬元賣給了蔔某。

12歲的女童李某在2016年短短一年的時間裡被三次拐賣,未滿十四周歲被多人實施不法行為,可以說正是劉上英的拐賣行為,造成了李某的不幸。

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起底6名A級通緝犯)3

在逃人員董子會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董子會,女,1966年4月11日出生,戶籍地為四川省中江縣龍台鎮金魚村3組。“董子會隻比我大一歲,她娘家是村裡4社的,嫁到3社一戶人家,因為拐賣人口而出走,已經出去了20多年了,至今不見人影,也沒有任何音訊。董子會和她老公雙方的父母都已經過世,親屬也不知道任何信息,親屬還說已經20多年沒有聯系過了。”一位認識董子會的村民介紹,自己讀書時曾看到過董子會,當時看上去挺本分老實的,想不到會從事這樣非法的勾當。

“應該是跟她老公學壞了,才一起從事拐賣婦女兒童的,她老公也因為拐賣婦女兒童坐了十多年的牢,聽說去年才出來。”據這位村民了解,董子會和丈夫有一個兒子,但這麼多年來,也不見兒子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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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員馬良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馬良,男,1982年7月25日出生,戶籍地為天津市河北區黃緯路二賢裡27門301号。7日,當地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看到通緝令後他們也很重視,組織了專人進行調查,但詢問了周邊許多居民,都沒有馬良和其親屬的任何信息,戶籍地的房屋現在跟馬良也沒有任何關系,現在的房主買這個房子已經很多年了。“應該是很久以前住在這裡,後來搬家搬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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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逃人員劉賢康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劉賢康,男,1957年8月24日出生,戶籍地為廣東省茂名市電白區觀珠鎮大陂村二片6号。當地相關人士介紹,劉賢康雖然戶籍在當地,但一直在外地沒有回來居住過,其家人也沒有回來過,不知道去向。“我都40歲了,在當地也工作了十多年,我從來不知道劉賢康在我們這裡有個家,也不知道他在哪裡,他也沒有兄弟姐妹在這邊。”

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起底6名A級通緝犯)6

在逃人員黎經發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黎經發,男,1966年1月10日出生,戶籍地為廣東省陽春市三甲鎮豐垌村委會塘基頭村10号。記者聯系到村裡一位50多歲的知情人士。對方表示,自己嫁到豐垌村幾十年,一直沒有見到過黎經發回來,黎經發很早就出去了,也不知道具體去到了哪裡。據她所知,黎經發的父母、姐姐都已經過世,在當地已經沒有任何直系血親,家裡的老房子也已經成了荒地。至于黎經發有沒有結婚生子,她不得而知。“我們也是在網上看到相關的通緝信息,村民們議論時都很讨厭這樣的行為,拐賣婦女兒童太缺德了!”

六名拐賣婦女兒童在逃犯(起底6名A級通緝犯)7

在逃人員馬麼日外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警方敦促嫌疑人6月底前自首

上遊新聞記者注意到,通緝令發布後引起了網絡熱議。多位網友表示,公安部如此大力通緝6人,是在向廣大涉拐人員下“最後通牒”。

事實上,這并非國家機關第一次大力整治涉拐人員。就在今年3月,公安部決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4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通告,敦促拐賣婦女兒童相關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通告提到,實施或者參與拐賣婦女、兒童,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以及關聯犯罪行為的犯罪嫌疑人,自通告發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前,盡快到公安機關等有關單位、組織投案自首。同時,通告還提到,犯罪嫌疑人要認清形勢,珍惜機會,盡快投案自首,争取從寬處理。

在規定期限内拒不投案自首,繼續實施拐賣婦女、兒童相關犯罪活動的,将依法從嚴懲處。對于窩藏、包庇拐賣婦女、兒童的犯罪人員,幫助轉移、藏匿被拐賣婦女、兒童,或者為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提供出具虛假結婚證明、虛假親子鑒定、虛假出生醫學證明等幫助的,将依法嚴厲打擊。對聚衆阻礙解救被收買的婦女、兒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介紹,近年來,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嚴厲打擊拐賣犯罪,深入推進反拐工作,有效遏制拐賣婦女兒童犯罪。2021年,全國拐賣婦女兒童案件與2013年相比,降幅達到88.3%,其中,群衆高度關注的盜搶兒童案件目前年立案不到20起。

受多重因素影響,當前滋生拐賣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鏟除,還有一批積案沒有偵破,公安部已牽頭成立打擊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公安機關将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精心組織開展專項行動,确保專項行動打出聲威、打出實效,堅決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

來源: 上遊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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