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妥善做好北交所上市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的披露工作,北京證券交易所22日發布相關通知,要求上市公司于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第三季度報告披露時間的預約,2022年10月31日前完成第三季度報告的披露工作。
圖為北京證券交易所外景。新華社記者李鑫 攝
通知指出,上市公司預計不能在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報告的,應當及時向北交所報告,并公告不能按期披露的原因、解決方案及延期披露的最後期限。對于未在10月31日前披露第三季度報告的,北交所将對上市公司及相關責任主體給予紀律處分。
根據通知,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在季度報告公告前10日内,不得買賣本公司股票。第三季度報告披露前,上市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其他知情人負有信息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洩露本次季報的内容。(記者姚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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