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黃忠
通訊員 張兆
非法電打捕撈,增殖放流補“過”。在人民監督員和當地群衆的見證下,非法捕撈者張某、曾某近日在長江支流漢江流域進行增殖放流,保護仙桃人民的“母親河”。
5月9日,湖北省仙桃市檢察院承辦檢察官介紹,2021年11月,張某、曾某違反水産資源保護法律法規,在禁漁區、禁漁期使用電捕魚的方式非法捕撈水産品,被漁政部門當場查獲。
“張某非法捕撈2.54公斤,曾某非法捕撈了0.8公斤。所幸漁政部門巡查發現得早,所以漁獲物不多。”承辦檢察官介紹,案件移送至仙桃市檢察院審查起訴後,該院公益訴訟部門及時跟進開展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經釋法說理,張某、曾某均表示認罪認罰,自願分别出資2000元進行增殖放流,履行生态修複責任。綜合考量二人主觀惡性、行為危害後果及認罪悔罪表現,今年4月28日,在二人增殖放流二千尾花鲢後,該院依法對二人作出相對不起訴決定。
增殖放流現場
“多虧檢察官的釋法說理,我們才明白電捕魚對生态的破壞居然這麼大,希望其他人能引以為戒。”增殖放流現場,張某、曾某忏悔地表示,将通過實際行動,自覺保護好生态環境。
承辦檢察官提醒,電捕魚對魚類的殺傷力極大,電極所到之處,大量的魚被電死,嚴重破壞漁業資源;另外,電捕魚還會對魚的食物以及一些河流中栖息的無頸椎動物造成嚴重傷害,使魚的生物餌料減少,間接影響漁業資源的恢複;電魚器電死的大量魚及其他生物,屍體沉到水底,逐漸腐爛變質,可能影響河流水質。“使用電捕魚等禁用工具、禁用方法在禁漁期、禁漁區捕魚,不僅要承擔修複生态環境的民事責任,還可能承擔相應行政責任甚至刑事責任。”
仙桃市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将繼續立足檢察職能,打好“刑事檢察 公益訴訟”組合拳,嚴厲打擊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水産品犯罪,加大長江生态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件辦理力度,提升社會公衆禁漁意識和環保意識,讓“檢察藍”護航好“生态綠”。
來源: 荊楚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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