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讀特
記者從深圳市市場監管局了解到,該局印發《商事主體名稱登記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護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規定,未經授權,其他商事主體将保護名錄内的馳名商标或知名字号作為其名稱中的字号使用的,将被名稱自主申報系統主動攔截。
據了解,深圳老字号和馳名商标是深圳本土商業服務業競争中留下的優秀品牌,目前,深圳彙聚着騰訊QQ、華為、平安、中國招商銀行、萬科、順豐速運、中興、比亞迪、大疆、海能達等一大批馳名品牌。不過,近年來,總有一些申請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惡意申請與他人知名字号或馳名商标相同的名稱,導緻一些知名企業深受其害,遭受巨大經濟損失,商譽也受到不同程度影響。不少消費者也被這類“傍大牌”、蹭熱度行為所混淆和誤導,導緻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此次《辦法》的出台,是要從源頭上大幅減少侵犯馳名商标、知名企業名稱權行為的發生。其中提出了四大創新舉措。
一是明确了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範圍。《辦法》所稱馳名商标,是指在中國為相關公衆所熟知,且已被市場監管部門或者人民法院依法認定為馳名的商标。《辦法》所稱知名字号,是指在中國享有較高商業信譽和影響力,為相關公衆所熟悉和知曉,顯著區别于其他商事主體的标志性文字字号。
二是建立了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名錄。《辦法》規定了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保護名錄,以及保護名錄的公示制度。商事登記機關依據《辦法》對馳名商标、知名字号進行梳理形成保護名錄,并開展主動公示。相關商事主體可以對保護名錄提出異議或建議。
三是形成了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的主動保護機制。《辦法》規定,未經授權,其他商事主體将保護名錄内的馳名商标或知名字号作為其名稱中的字号使用的,将被名稱自主申報系統主動攔截。從源頭上大幅減少了侵犯馳名商标、知名企業名稱權行為的發生。
四是加大了知識産權保護力度。《辦法》提出,其他商事主體名稱使用保護名錄内的字号明顯造成公衆混淆,經人民法院或商事登記機關依法認定應當停止使用的,商事登記機關可以責令其限期變更名稱,名稱變更前,由商事登記機關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代替其名稱。
(原标題《深圳市再出馳名商标和知名字号保護新規,使用馳名商标申報時會被系統主動攔截》)
(作者:深圳特區報記者 何泳 通訊員 趙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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