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交警26日上午官方微博回應,近期,滴滴公司在沙井、松崗未經批準私自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是非法的。“我們約談,必須收回。 ”此前南方 已經對此進行了相關報道:獨家|滴滴共享電單車空降深圳!滴滴回應:屬實。你怎麼看?
4月25日,南方 記者接到爆料,稱在寶安區沙井街道,看到滴滴投放了多批共享電單車,可以掃碼注冊使用,并在路邊看到身穿工作人員在“擺攤”推廣。
記者從讀者王小姐提供的圖片和視頻中看到,這款電單車與此前媒體報道的在杭州出現的“街兔”電單車極為相似。
王小姐介紹,目前,這一款共享電單車投放範圍在沙井地鐵站、馬鞍山地鐵站、新沙天虹、京基百納等都有投放、總數量可能有800—1000台。
記者此後向滴滴公關人員求證,獲知深圳确實有在投放共享電單車。但具體投放區域和數量,這名工作人員沒有回應。
此前,交警部門曾責令兩家違規投放共享電單車公司及時回收,而對于這次滴滴共享電單車空降深圳,交警部門将如何評估和應對?截止25日晚10時記者發稿,深圳交警一直沒有回複。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此次滴滴共享電單車為何進駐深圳?是否經過相關部門準許?南都記者從有關人士處了解到,此次滴滴在深圳投放共享電單車時已與深圳交警方面協調溝通,獲得準許。不過,就這一說法,深圳交警和滴滴方面均未予以回應。深圳市交委表示,電單車不歸其管轄範圍。
此前,深圳市場曾出現7号共享電單車、永久共享電單車兩個品牌,都被交警當日叫停回收。
對于電單車的管理,深圳因為在大部分區域實施限制行駛的政策,導緻共享電單車難以路面行駛。據了解,95%以上的國内市場銷售的車輛不符合國家标準,存在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2012年4月深圳實施“限電”政策以來,結合一系列全市整治行動,深圳交警不斷加大涉摩涉電違法車輛的整治力度。
對于共享電單車的管理中,深圳交警算是寬嚴相濟。除了對未經審批投放路面的共享電單車進行回收之外,深圳交警也在放出一些值得關注的信息。
比如,在2017年初對7号共享電單車的查處中,深圳交警解釋,共享電單車的投放和推廣須結合全市公共交通覆蓋及限行區域等情況,在部分限行路段,考慮讓共享電單車作為共享單車的補充發展。
又比如在2018年1月,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交警局獲悉,深圳将參考廣州做法出台深圳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一改以往單一“限”的方式,實施“禁、限、疏”結合的綜合管理措施。
其中,深圳交警提出加強疏導管理措施。在一些未限行區域或者交通秩序較亂的地區采取疏導管理措施,加強非機動車道建設,試點共享電動自行車出行,實施集中充電、集中停放,通過換取免費騎行次數逐步取代居民自用的超标電動自行車。
此次滴滴投放的共享電單車雖經投放,但未經監管部門審批,而且違反現行電單車交通管理政策,交警提出回收要求後,滴滴方面将如何回應、解決?截止發稿前,滴滴深圳區域媒體工作人員沒有回複。
【記者】李榮華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