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25日訊,今天上午,朝陽法院對中國傳媒大學教授、編劇倪學禮訴48集電視劇《滿倉進城》剽竊一案進行公開宣判。去年,倪學禮狀告電視劇《我在北京,挺好的》剽竊其作品《小麥進城》,經朝陽法院審理,一審勝訴,該案目前正在二審階段。但是這一回,他訴《滿倉進城》也是剽竊,一審卻未能赢下官司。
《滿倉進城》海報 資料圖
為何此案原告敗訴
法院經過比對認為,兩劇相似之處在權利作品和被控侵權作品中所占的比例極低、且較為分散沒有形成連貫的故事推進關系,結合人物特征、人物設置和其他情節,不足以構成兩部作品給他人的感受是相同的結果。據此,法院認定《滿倉》劇不構成對《小滿》大綱的剽竊、抄襲,一審判決駁回了倪學禮的全部訴訟請求。
上午,倪學禮的代理人溫曉紅表示,這個結果她感到不可思議。她認為,這兩個作品的相似性和抄襲度遠遠超過《我在北京,挺好的》,但法院卻未認定一處抄襲。她表示,将立即為上訴做準備。
判斷剽竊見仁見智
據記者了解,在影視劇中,如何把握借鑒與抄襲的界限,哪些屬于獨創性的表達,劇本中的情節設置、人物背景、個别劇情近似是否構成侵權,均難以從著作權法中找到明确答案,更沒有相似之處達到一定比例就構成抄襲一說。
一位資深的知産庭庭長告訴記者,正是由于著作權法中沒有明确的規定,以至于司法實踐中“同案不同判”的現象不在少數,有些問題就是見仁見智,沒有絕對的對與錯。這跟審判人員的經曆、對法律的運用、對社會知識的掌握了解、綜合理解判斷的能力都息息相關。
就像被視為知産典型案例的瓊瑤訴于正侵權案,二審判決之後法律界仍存不同的觀點,而且交鋒還很激烈。
但可以明确的是,著作權法對于作品的保護僅限于對作品表達的保護,不延及作品中傳遞的思想、主題和情感,因此一部作品是否構成對另一部作品的剽竊,關鍵看“表達”是否構成實質性相似。
案情回放:
倪學禮系長篇小說《追趕與呼喊》的作者,該小說後被倪改編為文學劇本《小麥進城》,并拍攝了同名電視劇,于2012年播出。
2012年年初,《小麥進城》發行人王錦曾想與倪學禮再度合作,倪學禮完成了36集電視劇《小滿加油》的分集大綱并交給對方。但之後因為一些原因,雙方解除了合作。
自2014年12月,多家衛視頻道相繼播出電視劇《滿倉進城》。倪學禮認為,《滿倉進城》完全抄襲了《小滿加油》的故事脈絡和主要人物關系。為此,他将《滿》劇的聯合出品方告上法院,索賠損失500萬元。
來源:北京晚報 北晚新視覺網 記者 張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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