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數碼産品更新換代越來越快,網絡回收二手手機的便捷受到了人們的青睐。但盜竊嫌疑人王某卻也利用了回收平台易于操作的特點,将平台變為了他銷贓的便利渠道。近日,北京市豐台區檢察院以盜竊罪對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訴。
今年2月至5月間,王某多次在豐台區盧溝橋地區實施入戶盜竊,竊取到手機、現金等财物。但對于到手的贓物,王某卻沒有找“下線”銷贓,而是在某手機回收平台上下單,将贓物當作二手手機予以銷售。
僅需簡單填寫姓名和聯系方式即可預約快遞,随後手機就被寄往與網絡回收平台合作的回收公司。利用回收的方式進行銷贓,既無需露面,也不必提供真實的身份信息,對于王某來說,這種銷贓方式相當隐蔽。
雖然王某不知道手機的解鎖密碼,不過,這并不妨礙平台完成回收。回收公司客服在收到手機後,曾向王某詢問手機密碼,但王某以遺忘為由并未提供。客服稱手機未解鎖會影響回收價格,王某自然表示同意,随後,平台便對手機進行了低價回收。
經警方查實,王某共向兩家回收公司寄出共11部手機,其中,8部手機的回收訂單未使用其真實姓名進行登記。目前,僅有2部被盜手機被公安機關追回并發還被害人,其餘手機均已被平台再次出售或分解。
目前,王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豐台檢察院提起公訴。
檢察官表示,網絡回收如不輔以嚴格審核,很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回收公司對銷售手機的用戶需嚴格進行實名制登記,并拒絕無法提供解鎖密碼手機的回收。
同時,廣大用戶也應該理解并遵守回收平台的要求及規範,登記真實姓名和身份信息,在手機被回收前将手機解鎖并注銷相關賬戶,在保障自己的信息、财産安全的同時維護回收行業的合法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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