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為什麼有人要補稅款?是因為2020年3月至6月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時,發現預扣預繳稅款比年度應納稅額少了,所以,要補稅,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個稅為什麼有人要補稅款?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是因為2020年3月至6月辦理個稅彙算清繳時,發現預扣預繳稅款比年度應納稅額少了,所以,要補稅。
2019年度綜合所得年收入額不足6萬元,但平時預繳過個人所得稅的。
2019年度有符合享受條件的專項附加扣除,但預繳稅款時沒有申報扣除的。
因年中就業、退職或者部分月份沒有收入等原因,減除費用6萬元、“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子女教育等專項附加扣除、企業(職業)年金以及商業健康保險、稅收遞延型養老保險等扣除不充分的。
沒有任職受雇單位,僅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需要通過年度彙算辦理各種稅前扣除的。
納稅人取得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年度中間适用的預扣率高于全年綜合所得年适用稅率的。
預繳稅款時,未申報享受或者未足額享受綜合所得稅收優惠的,如殘疾人減征個人所得稅優惠等。
有符合條件的公益慈善事業捐贈支出,但預繳稅款時未辦理扣除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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