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問政
購買新車後如何“上牌”?
市公安局回複:
機動車注冊登記所需材料:
①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身份證明屬于在戶籍地以外的機動車所有人辦理小型非營運載客汽車注冊登記,機動車所有人免予提交公安機關核發的居住證明或者居住登記證明)
②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曆證明(未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權轉讓的,辦理注冊登記時,除提交機動車的所有權轉讓證明外,還應當提交原始來曆證明)
③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副本或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電子保單(實現聯網核查的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④車輛購置稅、車船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但法律規定不屬于征收範圍的除外;(實現聯網核查的無需提交紙質材料)
⑤屬于國産機動車的,提交合格證明原件
⑥屬于進口機動車或者使用進口汽車底盤改裝的機動車,提交進口憑證原件
⑦如需代理,還需提交機動車所有人的書面委托、代理人身份證明(網上委托的無需提交書面委托)
受理網點:①市區、四縣各車輛管理所②有權限的機動車登記服務站
各大廳要求不同,具體情況可撥打0459-96122詳細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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