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生活

 >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2-25 19:59:42

#頭号周刊#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逢年過節收受紅包)1

受賄可能發生在任何的時間與場合,但是按照中國的傳統習俗,每至逢年過節或者紅白喜事時,都可能基于人情往來收送紅包。對此,不能不加區分地認定為受賄款,而是應結合送禮的時間、背景、名義、對象和資金來源等因素來綜合分析。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逢年過節收受紅包)2

案情回顧:

高紅(化名)系A房地産公司的高管,A公司和B公司共同開發某項目工程,由高紅具體負責此事。在工程期間,B公司董事長王某每年都會邀請雙方項目人員參與春節前聚餐,并向每人發放了2千元紅包,共計1萬元。此後,高紅因其他受賄問題而案發。公訴機關認為,上述節日紅包系高紅受賄所得,B公司董事長王某具有概括的請托事項,高紅客觀上利用職務便利為王某謀取了利益,其收受王某1萬元與其為王某謀利過程同步,與其收受王某請托賄賂的性質一緻,應加入受賄總額當中。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逢年過節收受紅包)3

法院認為:

前述事實表明:第一,涉案1萬元發生的時間特殊,即發生于合作期間每年春節前夕。在中國現實生活中,單位不論大小,都有吃年飯和發過節費的傳統風俗習慣。在合作期間每年春節前夕,王某請合作對方人員吃年飯,并給每人2000元的拜年紅包,可将其解釋為傳統風俗陋習,但不宜将其定性為賄賂。

第二,涉案1萬元發生的背景特殊,即發生于兩家公司合作開發項目期間。兩家系平等合作關系,具有共同的商業利益,不存在行賄動機和事由;高紅旗與王某并非上下級關系,也不具有所謂概括請托事項的前提基礎。

第三,涉案1萬元的資金來源于項目部,并非來自王某本人或其所在公司。雖然項目部由兩家公司派人組成,但由于A房地産公司将項目部業務工作全權委托給王某負責管理,所以才存在王某以項目部的名義請人吃年飯并送禮金的問題。

第四,涉案1萬元涉及的對象并非高紅一人,包括房産公司領導、财務人員及參與項目的工作人員,由此進一步說明了王某送給高紅旗涉案1萬元不存在特定的行賄動機和事由。

綜上,高紅旗收受王某以項目部名義所送1萬元性質上屬于違紀,但不應以犯罪論處,其行為不符合受賄罪的構成要件。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逢年過節收受紅包)4

守恒說法:

“人情往來”是受賄犯罪中比較常見的辯護點,但并不一定得到法院的支持。正如本文所述,受财時間隻是用來區分人情往來和受賄的一個因素,并不是說特殊時間收受财物都能被認定為傳統習俗,進而否定受賄的本質。相比于存在金錢饋贈的人情往來,行、受賄實質上就是權錢交易,這是區分二者的關鍵。具體來說,财物的價值是否合理、雙方之間的交往程度、是否互有往來等都要予以考量。人情往來,正如字面含義,隻有存在感情基礎,不存在利益交換關系時,才能被認定為傳統習俗。

法律問題可私信

逢年過節收禮金算受賄嗎(逢年過節收受紅包)5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生活资讯推荐

热门生活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4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