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來看看咨詢内容
朋友,别慌,先做一道算術題壓壓驚。30畝=公頃?
“放火燒山,牢底坐穿”這樣的農村标語已然如童年老家的槐花消散于樸素的舊時光了。誇張色彩盡管可以吓唬住老實巴交的村民,可是坐牢牽涉到刑罰,法律不容誇張修辭。
燒山或故意或過失,前為放火罪,後為失火罪。
據《刑法》規定,犯放火罪的,緻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财産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量刑時由于“重大損失”暫無統一标準,因而需要參考地方經濟發展水平和以往案例,達成量刑平衡。
失火罪,起因源于過失,不小心引發火災造成傷亡損失,主觀惡性要比故意放火小。因而從立案到量刑都較為寬松。《國家林業局、公安部關于森林和陸生野生動物刑事案件管轄和立案标準》中寫明,隻有失火林地面積2公頃以上,或緻人重傷、死亡的才立案。再看量刑,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律師解讀
30多畝勉強達到2公頃的立案标準,具體面積需要司法鑒定,不可空口胡說。
退一萬步做最壞打算,對方拒絕和解,考慮初犯偶犯和認罪态度,年齡身體狀況,判拘役甚至緩刑的可能性相當大。及時參與滅火,主動道歉,積極賠償都可反映出認罪态度,争取寬大處理。
聲明:轉載此文是出于傳遞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來源标注錯誤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權益,請作者持權屬證明與本網聯系,我們将及時更正、删除,謝謝。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