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t每日頭條

 > 圖文

 > 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

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

圖文 更新时间:2025-01-11 20:53:30

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海口一小區13戶居民有家難進,誰來管?,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海南海口一小區13戶居民有家難進)1

海口市2022年公租房情況

海口一小區13戶居民有家難進,誰來管?

記者 賴書聞

《工人日報》(2022年08月15日 04版)

閱讀提示

法院判決海口13戶業主和開發商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幫助他們辦理了海口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然而,開發商在上訴被駁回後,仍然拒絕與這13戶業主簽房屋買賣合同,且拒絕收款。同時,物業不給13戶業主錄入人臉識别,導緻他們無法正常使用電梯。

“一開始首付款被開發商認為是‘借款’,經過法院一審、二審判決後,房子也終于完成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本想着折騰了幾年,終于塵埃落定,可以裝修,搬進新房了,但開發商和物業還是屢次阻撓。”8月4日,家住海南海口美倫花園小區的部分業主向《工人日報》記者反映自己的遭遇。

這些業主為何有家難回?記者對此展開了調查。

首付款變“借款”

美倫花園部分業主的糟心事,得從2017年說起。

當時,陳先生等13人與開發商負責人是非常熟悉的朋友。陳先生說:“當時開發商負責人手上正好有一塊地,一直沒有錢進行開發,就和我們商量以‘借款’的名義購房,當時商定的價格比市價大概便宜1000元/平方米。”

在開發商還沒有取得預售證的情況下,陳先生等人出于對朋友的信任,以“借款”的名義進行首付,購買了美倫花園小區的商品房。

記者從陳先生出示的《借款協議書》上看到,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向陳先生借款265432.5元,并标有美倫花園房号、陳先生身份證等信息。

陳先生向開發商轉賬彙款的附言上寫明了“房款”。他告訴記者:“當時我們和開發商約定‘借款’就是首付款。房子125平方米左右,按照7050元/平方米的價格計算,總價約88萬元,26萬多元就是30%的首付款。”

有着同樣遭遇的葉女士表示:“當時我們有25戶按照《借款協議書》向開發商分别購買了自己選好的房子,每戶都支付了30%的首付款。開發商把我們購買的相應樓層和房号等信息都進行了标明。”

然而,在陳先生等人支付完“借款”後,開發商卻一直沒和他們簽訂房屋買賣合同。

葉女士說:“到了2018年,房子也差不多建好了,預售證也取得了,但海口房價上漲了。當時的備案價約1.4萬元/平方米。我們找開發商簽合同,對方總是拒絕我們。”

在多次找開發商簽合同無果後,25戶業主隻能去尋求相關部門的幫助。2018年7月23日,在當地街道的牽頭下,住建、物價、發改部門有關人士和開發商、業主代表等開了協調會。

記者從協調會記錄材料上看到,開發商負責人提出:“現在的方案就是在當初承諾的價格上上調15%。”按照這個解決方案,開發商和業主達成了一緻。材料上清晰可見參加協調會相關人員的簽字和手印。

原本以為事情得到解決,但當陳先生等人再次找開發商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時,開發商卻态度大轉彎。陳先生說:“開發商不認可‘借款’為首付款,要以海口新的房屋備案價進行銷售。”

陳先生表示,“借款”金額265432.5元,“哪有‘借款’會精确到元角分的”。

多年維權終赢官司

2018年,在雙方多輪溝通後,開發商提出按照“借款”的本金加利息還錢給陳先生等人。“他們完全不認可房屋買賣,而且以當時的房價,開發商還的錢,隻夠買同面積的半套房。”陳先生說。

開發商的行為,讓陳先生等人很是無奈。據陳先生介紹,25戶業主因多方原因,隻有13戶走上了維權之路。

2019年1月,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率先把陳先生告到法院,要求取消《借款協議書》。陳先生也把該公司告到法院,提出與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之間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且生效等訴求。法院的一審判決分别駁回了開發商和陳先生的訴求。開發商不服,提出上訴,2020年8月,法院二審判決陳先生和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之間形成的房屋買賣合同成立并生效。

本以為法院判決後,房子的事情能解決,陳先生說:“開發商還是不簽房屋買賣合同,對我愛搭不理。為了盡快辦理房屋相關手續,我隻能再把開發商告到法院。”

2020年12月21日,法院判決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60日内協助陳先生辦理房屋本案手續;30日内把房屋交付陳先生;陳先生10日内付清房款等。

面對法院的判決,開發商不服,提起上訴,但均被法院駁回,維持原判。然而,陳先生多次給開發商轉賬,均被開發商退回。至今,開發商也沒有收款。

不過,在法院的幫助下,陳先生等13戶業主辦理了海口市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13戶業主無法正常使用電梯

原以為終于可以對自己的房子進行裝修并入住了,但陳先生等13戶業主再次受到阻撓。

陳先生說:“開發商和物業是同一個老闆,小區的門都不讓我們進。後來,警察來了多次,才終于讓我們進小區,但是需要登記。”

今年7月,小區内的電梯裝上了人臉識别系統。陳先生等13戶業主無法正常使用電梯。為此,他們向相關職能部門反映了多次。

陳先生向記者出示了海口相關職能部門關于物業不給陳先生辦理“水電卡”,處以5萬元罰款的決定書。海口秀英區住房保障中心也出具了《責令限期整改通知書》,因物業未給陳先生等13戶業主辦理人臉識别登記錄入手續,導緻無法正常使用小區公共電梯,要求7月25日前完成整改。

然而,8月4日,記者跟随陳先生等業主來到美倫花園小區,看到小區大門和電梯都裝有人臉識别系統,陳先生等業主進行刷臉均失敗。

随後,記者從陳先生提供的視頻中看到,他從進小區,到乘電梯,再到進自己的房屋裝修,都受到物業阻撓。

葉女士更是氣憤地告訴記者:“我家住21樓,正在裝修,物業電梯不給我們使用,讓我們把裝修材料從1樓走樓梯搬到21樓,更可氣的是還無緣無故斷我們水電,把電表箱鎖起來,不給我們使用。”

眼看裝修遲遲不能完工,她哽咽着說:“遇到這樣的開發商和物業,誰來管?”

陳先生表示,現在有家難回,隻能在外花3000多元租房,漫漫維權路還不知何時才能結束。

對此,海口美倫食品有限公司負責人鄭女士說:“我們沒有和他們簽房屋買賣合同,物業也沒有和他們簽裝修協議。沒有這些合同,雙方沒有産生合同的義務,有義務才能提供服務。”

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郭乾表示,雖然陳先生等人沒有跟開發商簽房屋買賣合同,但已通過司法程序取得生效法律文書并辦理房屋登記手續,房屋所有權和使用權均屬于陳先生等人。

談及物業控制電梯的問題,郭乾認為,此類矛盾比較少見,因為一般購房者都是跟開發商簽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同時簽《前期物業服務合同》。但該物業的做法顯然違反了《物業管理條例》。他建議,陳先生等人繼續向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可書面通知物業要求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并交納相關管理費用。如物業仍置之不理,則應注意收集證據,通過訴訟向物業主張損失和相關權益。

來源: 工人日報

,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

查看全部

相关圖文资讯推荐

热门圖文资讯推荐

网友关注

Copyright 2023-2025 - www.tft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