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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管理規章制度

生活 更新时间:2024-10-04 21:22:03

考勤管理制度

1. 目的

1.1 促使本公司全體員工養成守時出勤的習慣,保證公司的正常工作及效率。

1.2 訂定本公司職工出勤之統一标準,以利管理工作之推行。

2. 範圍

本公司員工之出勤,悉依照本制度所規範的體制管理之。

  1. 權責單位

人事行政部為本辦法之權責單位,權責單位負責人經總經理授權,負責本辦法之制訂,并确保依據本制度進行規範作業。

  1. 内容
  • 5.1出勤時間

5.1.1 上下班時間

白班:07:30~11:30 13:00~17:00

正常加班:17:30~20:30

保安:早班07:00~15:00 中班15:00~23:00 晚班23:00~07:00

5.1.2 晨會集合時間:07:20

5.1.3 每周工作時數

周一至周五,每天8小時,加班時間依實際情況另計。

『注』本公司上下班時間各單位主管可視實際需要及特殊情況,呈報經理核準調整之,但每周實際出勤時間不得少于48小時。

5.2打卡規定

  • 5.2.1内勤員工:應于上、下班以及加班時适時打卡;
  • 5.2.2外勤(出差)員工:應于上、下班适時打卡,如因工作需要外勤(出差),得申請補 卡。
  • 5.2.3外出
  • A、員工因公事須外出者,其出入均不必打卡,但應填寫『外出申請表』交權責主管簽批後交門衛室,如因此回廠超過打卡時間得申請補卡。
  • 5.2.4打卡須知
  • A. 員工每日出勤應親自打卡,不可代打卡或委托打卡。

B. 員工上下班出勤如有未打卡情況,除有正當理由經人證明,并經直屬主管核查于補卡單上簽注并呈經理核定,否則視同曠工處理.

C. 不可于規定時間外打卡,提前打卡或延時打卡均計為無效卡。

D. 如員工當天出勤有漏打卡,正常上班漏打卡經填寫補卡申請表證實出勤,否則記曠工處理。加班時間漏打卡做義務工作處理。

『注』上述簽注必須于次日下午下班前簽注妥當送人事,逾期不受理。

E. 所有人員須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簽卡批準,不辦理批準手續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 5.2.5打卡時間規定
  1. 白班:打四次卡 B. 保安班:打二次卡
  • 5.2.6禁止事項

如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均以大過懲處:

  • 委托他人或代人打考勤卡者。有遲到或早退的事情,而故意不打卡者。

5.3一般出勤規定

5.3.1遲到

A. 上班時間後打卡到職者,視為遲到,遲到時間按其實際遲到分鐘計算。

B. 上班時間遲到5~10(以月為單位含累計)分鐘,記警告一次并扣雙休日1小時薪資;

上班時間遲到11~30(以月為單位含累計)分鐘,扣雙休日1天薪資及全勤﹔遲到超過30(以月為單位含累計)分鐘,記警告二次并扣雙休日1天的薪資及全勤。

C. 因遲到﹑早退或曠工故意不打卡,而後補卡者,記小過一次并扣除當月所有全勤﹑雙休日一天薪資及相應的技術獎金(職務獎金).

D.因偶發事件經主管核準者,以請假辦理,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假。

5.3.2 早退

A: 未到下班時間無故退勤者,以曠工論。

注:員工因工作原因離開公司者,可不打下班卡,于返廠後補卡處理。

5.3.3 曠工

A: 未經請準假或假期屆滿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工)者,均以曠工計。

B: 員工曠工之處理:<1>曠工半天扣一天工資及技術獎金﹑全勤。

<2>曠工一天扣二天工資及技術獎金﹑全勤。

<3>曠工二天扣四天工資及技術獎金﹑全勤。

<4>員工曠工連續三天做自動離廠無薪處理,全月累計曠工4天者,或全年累計曠工7天者予以解雇。

5.3.4 補簽卡

補簽卡須遵循以下規定,否則不予以補卡:

  1. 補卡須填『補卡申請表』,經證明人證實确有上班,由直屬主管及經理簽準方可。
  2. 證明人須當天有正常出勤,且不能自己簽自己的證明人。
  3. 補卡申請表最遲必須于第二天17:00前交人事處,且補卡内容不可超出正文表格框線外,出差人員必須于出差回廠後次工作日17:00前交人事處。
  4. 卡沒有打上,忘記打卡等情況每月不得超過3次(含3次),超過3次者記為缺勤1天,并于發生刷卡異常2個工作日内填寫『補卡申請表』﹔因工作延誤刷卡時間未刷卡方可補卡。
  5. 『補卡申請表』必須講求事實,不可存有不認真、營私舞弊的行為。
  6. 屬晚上加班的任何缺卡,均不予補卡(因晚上任何時候都可以刷卡,不存在超時或延誤的問題)。
  7. 補卡理由為出差原因的,人事必須核對『外出申請表』,無外出申請表則不接受出差未刷卡之事實。
  • 5.4加班出勤規定

5.4.1 因工作或生産需要,必須延長工作時間時,得要求相關之員工加班工作,因故不能加班者,應事先征得主管同意,才可不加班。

5.4.2加班均須由加班單位主管安排,并核簽加班申請表,人事單位會簽。

5.4.3 單位主管對所屬人員之加班申請,應确實審核,确認有無加班之必要。

5.4.4 加班注意事項

A:員工加班,如在加班時間内擅離職守者,除不給加班費外,并視情節予以警告以上處分。

B:出差人員(除暫調外)不得請領加班費。

C:本公司員工,均依小時核計加班費。

  1. 相關記錄表單
  • 《外出申請單》《補卡申請單》《加班申請單》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日常考勤管理細則一篇)1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日常考勤管理細則一篇)2

考勤管理規章制度(日常考勤管理細則一篇)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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