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使用條件
1、必須經建設部組織鑒定和發放的生産和使用證,且經當地市(地)建築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審查,頒發準用證方可搭設。
2、必須有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搭拆方案),并經搭拆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使用單位認可。
3、制定并嚴格執行各工種操作規程。
(二)設計計算
1、有單獨的設計計算書,并經生産單位的上級技術部門審批。
2、有完整的制作安裝圖。
3、主框架、支撐桁架各節點的各杆件軸線應交彙于一點。
4、架體設計荷載按承重架3.0KN/m2,裝飾架2.0KN/m2,升降狀态0.5KN/m2取值。
5、架子壓杆長細比不大于150,受拉杆件的長細比不得大于300。
(三)架體構造
1、架體應由主框架和支撐桁架構成,主框架必須是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架體,相鄰兩主框架之間的架體為定型的(焊接或螺栓聯接)支撐桁架(桁條)。支撐桁架的支在主框架上,施工荷載通過腳手架立杆傳遞到支撐桁架,再由支撐桁架将力通過主框架傳遞到建築物上。
2、架體必須按支座安裝圖和有關規定及構造進行搭設,架體上部懸臂部分不得超過架體高度的1/3或4.5M。
(四)附着支撐
1、主框架必須按方案要求與每個樓層設置螺栓式連接點。
2、鋼挑架與預埋鋼筋環連接必須牢固,鋼挑架上的螺栓與牆體連接也必須牢固或符合規定。
3、螺栓式鋼挑架的焊接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五)升降裝置
1、必須安裝同步升降裝置且确保能達到同步升降要求。升降用索具、吊具的安全系數必須大于6。
2、當有兩個節點升降時,應采用電動式升降,嚴禁使用手拉葫蘆式(導鍊)。
升降時架體至少有兩個附着裝置,且架體上嚴禁站人。
3、非升降狀态時,索具、吊具應呈放松狀态。
(六)防墜落、導向防傾斜裝置
架體必須兩處以上設置靈敏有效的防墜落裝置,設置垂直導向和防止左右、前後傾斜的防傾 斜裝置。嚴禁将防墜落裝置設置在架體升降的同一個附着支撐裝置上。
(七)分段驗收
1、首次搭設後,必須組織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驗收人員和部門簽字蓋章,做好驗收手續。
2、每次提升前,均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不安全隐患點立即整改,符合要求後方可提升,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每次提升後、使用前必須進行驗收,符合要求後方可使用。
4、首次搭設後、每次使用前提升後的驗收和每次提升前的檢查,均應由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組織進行。
(八)腳手片
1、挑架層層滿鋪腳手片,腳手片須用不細于18#鉛絲雙股并聯綁紮不少于4點,要求牢固,交接處平整,無探頭闆,不留空隙,腳手片應保證完好無損,破損的及時更換。
2、架體每步離牆空隙均應安全可靠地封閉。
(九)防 護
1、架體外側用建設主管部門認可的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網進行封閉式圍護,将安全網固定在腳手架外立杆的裡側,不得将網圍在各杆件的外側。
2、架體操作層、外側以及遇到大開間窗洞處的裡立杆均應設置,1.2M高防護欄杆和30cm踢腳杆。
3、除每層滿鋪腳手片外,架體作業層和底層下方還應圍設安全網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
(十)操 作
1、架體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和有關規定進行搭設。
2、搭設和每次升降等操作前必須對現場技術人員和工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架體操作人員先培訓,再持證定崗上崗。
4、安裝、升降、拆除架體時必須注明現場的安全警戒線,并派專人監護。
5、架體上荷載堆放均勻,升降時架體上不得有重量超過2KN的物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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