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個體工商戶又火了一把!江蘇一家化工貿易公司為了獲取成本發票,讓自己的親朋好友以及公司的員工注冊個體工商戶,再通過個體工商戶開具增值稅發票。
據統計,該單位一共接收了21家個體工商戶的發票,開具金額共94752863.76元,稅額合計2784819.35元,價稅合計97537683.11元。
自金稅四期上線提供的大數據治稅能力提升,讓稅務部門通過強大的發票稽查比對系統,強化對公司進銷項發票的品名、金額、開票數量的精确統計。
同時稅務部門也會根據進銷項信息追溯發票開具的源頭,因而當前稅收征管技術下,虛開增值稅發票的爆發風險也會越來越高,就像這家企業,分分鐘就被稽查。
下面給大家分享一下事情的經過:
就是企業缺進項票,為了解決無票支出,通過成立個體戶,來為公司虛開增值稅發票。
那根據我國《發票管理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第一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1、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不符的發票;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虛開發票的,由稅務監管沒收違法所得;
(1)虛開金額在1萬元以下的,可以并處5萬元以下的罰款;
(2)虛開金額超過1萬元的,并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3)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最後該單位被處以50萬元的罰款。
借助個體工商戶就像稅務籌劃的案例屢見不鮮,如果随意濫用,就有巨大的涉稅風險。
那有網友就提出疑問,為什麼稅務局會找到我?來,小編告訴你這是為什麼!
1、首先就是相關的業務不真實
其實稅務局對發票背後關于業務的真實性的關注是遠遠的超過了發票本身的,發票就隻是一個表象而言,業務真實才是稅務的前提之一!
如果企業開票和實際發生的相關業務不匹配,就會存在很高的稅務風險,所以在這種情況之下,稅務局能不查你?
2、業務與人員模式的不匹配
如果一些個體工商戶隻有1—2個人,但是能完成上千萬的流水業務,無論是否屬實納稅,稅務局肯定還會有所懷疑。
3、經營的範圍廣
有些個體工商戶在填寫業務範圍的時候把主要經營的項目寫在最後,這樣可能會導緻稅務局核定行業錯誤,會導緻公司因數據異常招來稅務局的稽查。
4、個體戶的稅後利潤随意轉移
有部分個體戶在進行稅後利潤分配的時候,并沒有把錢直接轉在公司負責人的個人賬戶上,而是轉給其他賬戶,這樣也會引起稅務局的關注。
最後請大家牢記,任何的稅務籌劃都是建立在合法合規的基礎之上,個體戶并不是法外之地,被查到一樣會被重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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