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聯系人及電話: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聯系人及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遵守平等、自願、誠信原則,就乙方承租甲方房屋相關事宜,為明确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充分協商,訂立本租賃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标的房屋現狀
1、甲方将其所有的位于 的房屋租賃(以下簡稱“标的房屋”)給乙方。甲方将标的房屋之附屬通道、樓梯、設施等提供給乙方正常使用。
2、租賃房屋建築面積為 ,實際使用面積為 ,租賃用途為 ,本合同簽訂前乙方應當實地查看房屋現狀,房屋現狀以乙方實地查看為準,乙方簽訂本合同即視為對标的房屋現狀完全了解并予以認可。
3、甲方将标的房屋交付乙方使用時,标的房屋為簡易裝修(牆面、地面、房頂),甲方僅負責完善标的房屋公共區域的房頂、牆地面、公共照明工程和房屋内的消防設施。
二、 租賃期限及交付
1、租期為 年,租賃日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标的房屋。
三、房屋租金支付
1、标的房屋年租金為¥ 元(大寫:人民币 元整)(不含稅),本合同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人民币 元整)(不含稅),押金為 元(大寫:人民币 元整)。
2、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時如房屋無損壞且乙方已結清租賃期間産生的一切費用後(包括但不限于水費、電費、采暖費、物業費、違約金等),甲方無息退還剩餘押金。如乙方需甲方開具發票,涉及稅金由乙方承擔或另行向甲方支付。乙方續租的,應于合同到期日前一個月支付全部租金,如遇節假日,乙方繳納租金日期相應順延至節假日後3個工作日内。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時間将租金以現金方式彙入甲方指定收款賬号中。
3、甲方指定收款賬戶信息如下:
名 稱:
開戶行:
賬 号:
四、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向乙方交付的标的房屋為簡易裝修,承租期内乙方在不改變和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并得到甲方書面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經甲方書面認可的裝修效果圖進行裝修裝飾。裝飾裝修所産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不得擅自拆除改變承重牆、屋頂、水電暖、門、窗等原有結構,如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均由乙方承擔并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3、乙方承租标的房屋期間所産生的電費、水費、物業費、取暖費、制冷費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所有費用從甲方交付乙方标的房屋之日起計算。
4、租賃期屆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乙方必須結清水費、電費、采暖費、煤氣費、制冷費、通信費、有線電視費、停車場使用費、裝修垃圾清運費、物業費、違約金等租賃期間産生的各項費用,否則甲方有權從應退還的押金中直接扣減,押金不足時,乙方還應當另行支付。
5、合同期滿,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乙方如需續租,可于合同期滿前30天内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另行協商訂立新的租賃合同。如乙方确定不續租,租賃期屆滿前30天内,在不影響乙方正常經營的前提下,乙方允許甲方介紹的中介、租戶等人員進入房屋看房。
6、乙方應當在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終止後當日将标的房屋騰空完好無損的返還甲方。否則,甲方有權自行或委托第三人騰空并收回标的房屋,由此造成的損失及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返還房屋時,其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于乙方裝飾、裝修的部分,乙方自願承諾放棄收回,歸甲方無償使用。
7、乙方在承租期間管理不善等原因出現的盜搶事件、火災、人身傷亡、财産毀損,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與甲方無關。
8、乙方承租标的房屋期間禁止從事違法、違規活動,且不得存放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險品。如乙方違反上述約定的,由此引發的相關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9、租賃期内,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标的房屋分租、轉借、轉讓标的房屋,不得在标的房屋上設立居住權、抵押權或将标的房屋贈與他人。
10、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如欲将标的房屋向第三方轉租,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轉租的,乙方與甲方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11、甲方欲出售房屋,必須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五、标的房屋維修
1、如标的房屋的房頂、牆、地面、公共照明設施、空調主管道存在損壞情形,甲方應承擔相應的維修責任,并及時通知物業管理公司安排修繕工作,但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除外。對于乙方裝飾裝修部分及本合同明确約定由甲方承擔修繕義務之外的其他部分,甲方不承擔相應的修繕義務。
2、乙方有權拒絕支付因甲方故意延誤房屋維修影響乙方正常使用房屋期間的租金,如甲方沒有及時修繕導緻乙方或第三方遭受财産損失和人身損害的,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3、如甲方需進入乙方承租區域對公共設施進行檢查和維修的,應提前通知乙方,但緊急情況除外。本條所述緊急情況是指如不立即進行檢查或維修将導緻甲、乙任何一方或第三方的人身、财産損害的情況。
4、甲方在對房屋設施進行維修時,乙方應予以積極配合。
六、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任一情形,甲方有權随時單方解除本合同,收回标的房屋:
(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15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2000元的。
(3)擅自改變标的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擅自将标的房屋轉租、轉借、轉讓給第三人的。
(6)利用标的房屋從事違法、違規活動的。
七、違約責任
1、租賃期内,甲方無故提前收回标的房屋的,應提前30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餘額退還乙方并按當年租金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
2、乙方有本合同第六條約定任一情形,除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外,乙方應按合同有效期内租金總額的30%向甲方支付賠償金。
3、租賃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甲方收取的押金及剩餘租金不予退還,乙方若有未結清費用的,仍需結清相關費用。
4、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違約發生時當年年租金總額的1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5、除本合同明确約定外,乙方違反本合同項下任一義務,應當以違約發生時當年年租金總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6、因履行本合同發生争議而引發的民事訴訟/仲裁,因此所産生的訴訟/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公告費、公證費、評估費、拍賣費、鑒定費、執行費、通訊費、差旅費由敗訴方承擔。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時間緻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訂立時一方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①自然災害:地震、台風、洪水、海嘯、雷擊、火災;② 戰争或準戰争狀态、恐怖活動、戒嚴、騷亂、罷工、政府禁令、重大疫情、法律法規的重大變更。
2、聲稱因不可抗力事件喪失履行能力的一方應采取适當措施最大限度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并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内嘗試恢複履行,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積極較少損失的擴大,否則應當就擴大的損失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3、一方遲延履行本合同同時發生不可抗力,遲延方的違約責任不能免除。
九、通知、送達
甲乙雙方共同确認:合同中所約定的各種聯系方式均可作為有效送達方式,送達方式适用于雙方日常往來及各個司法階段及仲裁階段,包括但不限于一審、二審、再審、執行以及特别程序、仲裁程序。如提供的聯系方式不确切,或者不及時告知變更後的聯系方式,使相關資料及法律文書無法送達或未及時送達,則自行承擔由此可能産生的法律後果。直接送達的,受送達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或者受送達人拒收的送達人注明的情況說明日期為送達之日。郵寄送達的(可以采用順豐或EMS),受送達人或其代收人簽收之日為送達之日或者受送達人或其代收人拒收的或無人簽收的,則郵件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電子郵件送達的,發件人郵箱發送成功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十、合同生效及争議解決
1、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并經雙方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署(簽字或蓋名章)後生效。
2、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簽訂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約定不一緻的,以補充協議約定的内容為準。
3、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争議,應采取平等協商的方式解決,雙方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标的房屋所在地的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4、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條款為打印而成的清潔文本,除簽訂日期或者簽名外,其他無手寫、修改、添加條款。凡對本合同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附件所做的修改或添加,均須由雙方當事人在修改或添加處加蓋雙方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後才産生法律效力。本合同的補充合同也按照此規定執行。
(以下無正文,為簽署頁)
十一、簽署頁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以上文本僅供參考,具體根據合同起草、審查需求的不同,進行針對性的删減、增添。
來源: 内蒙古銳信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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