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記——月令》記載:“孟秋之月……天子居總章左個,乘戎車、駕白洛、載白旗、衣白衣、服白玉、食麻與犬,其器廉以深。”禮記成書于戰國,由此可見,中國食用狗肉最早可追溯于戰國時代。當然,這并不代表我為吃狗肉背書。
先說我個人觀點:我認為狗肉市場應該規範化,納入法律監管範圍。一來可以避免病狗、藥狗流入市場,對人身體安全造成損害,二來将偷狗之類的行為拒之門外,也是化解“愛狗人士”與狗肉食用者之間的矛盾的一個機會。
玉林狗肉節是否由來已久我不清楚,但每到此時,就成了“愛狗人士”與吃狗人家的大戰之時。人們紛紛指責那些“愛狗人士”,但指責無濟于事,弄清緣由、解決問題才是重點。
我們知道,在現代家庭會養貓或者狗作為寵物,它們也給我們帶來溫馨感人的故事,比如《忠犬八公的故事》,我們感動于它超越人的忠與誠,還有導盲犬、搜救犬、緝毒犬等等也帶給我們很多的幫助,如果毫無禁忌,那是泯滅我們的良知與人性。
中國并沒有規範的肉狗飼養屠宰,人們所食用的狗肉多數來源于狗肉販子從農村和城市小區偷竊來的寵物狗和看門狗以及流浪狗,我想這也是“愛狗人士”憤怒的緣由,天長日久的相處,它們已經變成了我們家庭的一部分,某些利欲熏心之徒将他們的家庭夥伴推上别人的餐桌,如此誰有能忍受?
另外,由于犬隻飼養不規範,惡狗傷人頻繁發生,又成了“怒狗人士”産生的導火索,但狗有惡狗,人有惡人,如果不加區分,隻言人心險惡,豈不曠古之大謬?
規範飼養,将狗肉市場納入監管範圍,将城市不規範寵物飼養驅除,是保障人與寵物之間友好相處,消除雙方人士矛盾的長久之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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