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委”陳亭妃受邀在台灣民視古裝劇《新台灣奇案》中飾演媽祖一角,并稱參與演出前已發文向民進黨當局NCC(通訊傳播委員會)确認,符合“衛星廣播電視法”規定,引發外界熱議。但國民黨副秘書長謝龍介卻指出,台中市長盧秀燕此前也在TVBS歡樂台《女兵日記女兵報到》中露臉,卻被判定是置入式行銷,開罰電視台新台币20萬元,NCC顯然是“雙标”。
盧秀燕在電視劇中露臉
“NCC因人設事,早就讓人失去信任”。謝龍介指出,NCC号稱獨立機關,卻受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強力介入補上自己人,包括對媒體的處罰都是兩套标準,成為民進黨的橡皮圖章。他指出,陳亭妃演戲是項莊舞劍,重點要挑戰現任台南市長黃偉哲搶曝光,既然NCC不在意政治人物演戲,建議黃偉哲出演“大道公”大戰“媽祖婆”,讓挑戰者與受挑戰者都受到公平對待。
陳亭妃扮媽祖
TBVBS歡樂台所屬的聯利媒體公司日前提起行政訴訟,台北地方法院認為NCC裁罰無誤,判聯利媒體敗訴,可上訴。陳亭妃昨日辯稱,關鍵是該戲為了盧秀燕的參與改變節目内容,但她演媽祖“不是特地為陳亭妃設計的橋段”。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黃紹庭表示,NCC的政治考量太多,在民進黨“執政”下此機構已失去獨立性;盧秀燕身為台中市長,當時隻是要行銷台中市花博,卻被認定是置入性行銷。民進黨議員陳緻中也說,NCC确實要有統一的标準,“不然變成藍的演,綠的就批評;換成綠的演,藍的也不滿。這樣的狀況是不健康的。”
台灣政治大學傳播學院教授鄭自隆表示,《女兵日記女兵報到》是戲劇節目,并非新聞,而盧秀燕在劇中出現時間不長,演出更沒有妨礙劇情走向,“無傷大雅,應該是OK的”。至于公家單位的政策或活動宣傳,以置入方式在新聞節目中出現,鄭自隆說,以新聞處理來說,隻要合乎新聞價值的原則,便能夠刊播,無須因為涉及公家就不予露出。
文化大學新聞系教授莊伯仲則指出,他對陳亭妃參演戲劇并無意見,“有意見的是,NCC說有揭露就可以,簡直是打臉自己。”台灣地區現行“預算法”第62條之1已白紙黑字明定公家不得置入;有揭露即可置入是指民間企業。“陳女是公職人員,當然比照公家單位,難不成NCC私下開放公家置入了? ”
莊伯仲指出,如果NCC主張公職人員不等于公家機關,隻要有揭露即可置入,“那麼我要呼籲全台灣的政治人物一起來響應NCC德政,給他置好置滿。”
莊伯仲認為,禁止公家置入其實是落伍且不合理的法規,試想“反酒駕”、“環保節能”、“新冠肺炎防疫措施”等關乎公共利益的政策如能在大衆媒體上自然曝光,絕對有利于民生,豈有反對的道理?一味禁止不是辦法,反而有條件的開放可促成良性發展。因為隻要做好“負面表列”,例如不得置入政黨政策說帖、法定競選期間之候選人不得登場、不得要求修改劇情或審查,媒體即可在既定框架内自由發揮;而粗劣的置入方式,也會因閱聽人厭惡而産生反效果,自然會被淘汰。(林靜娴/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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