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違章本市各個點都可以處理嗎?違法行為哪裡處理?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條之規定:,我來為大家科普一下關于本市違章本市各個點都可以處理嗎?下面希望有你要的答案,我們一起來看看吧!
違法行為哪裡處理?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程序規定》第五條之規定:
違法行為人可以在違法行為發生地、機動車登記地或者其他任意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理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違法行為。
交通違法行為人對違法行為事實無異議的情況下,可以跨省異地處理非現場交通違法行為,也可理解為可以在全國任意一個違法處理窗口處理車輛的非現場違法。比如,在于都交管大隊違法處理窗口可以處理全國任意地方的非現場違法行為。
記分分值有哪些改變?
部分分值降低
01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一次記12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一次記 9 分。
02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挂機動車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号牌的,一次記12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未懸挂機動車号牌或者故意遮擋、污損機動車号牌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9分
03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一次記12 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一次記9分
04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一次記 12 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一次記9分
分值上調
01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一次記6 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7座以上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百分之五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百的,一次記9分
02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一次記2分
新《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占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一次記3分
03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按聽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2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等妨得安全駕駛的行為的,一次記3分
04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驗、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2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驗、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3分
部分分值降低
01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末達 20%的,一次記3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校車、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十以上未達到百分之二十的,一次記1分
02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的,一次3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線指示的,一次記1分
03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一次記3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載貨汽車載物超過最大允許總質量未達到百分之三十的,一次記1分
04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一次記3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駕駛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公路客運汽車、旅遊客運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一次記1分
05
舊《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及使用規定》(公安部令139号)
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一次記2 分
新《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辦法》(公安部令第163号)
駕駛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一次記1分
窗口延時服務
為進一步深化“我為群衆辦實事”實踐活動,切實為群衆辦實事解難題,于都縣公安局交管大隊違法處理窗口服務不“不打烊”,用實際行動提升轄區群衆的滿意度。
違法處理窗口已實行工作日中午12時到14時30分延時上班,雙休日及國家法定節假日實行窗口值班制度,按日常上班時間上班,真正實現全年窗口不打烊。
道路千萬條
安全第一條
希望大家平安駕駛
遠離違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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