憑着三寸不爛之舌,一個廢棄的窯洞被騙子包裝成高大上的玉礦工程,騙了4人400多萬元,有的被害人甚至臨死前還堅信能拿到高額回報。近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以涉嫌詐騙罪将陳某提起公訴。
檢察辦案人員讨論此案具體案情
遠赴貴州尋找發财機會
現年52歲的陳某,初中畢業後一直沒有正經工作,喜歡買,常幻想一夜暴富。2009年,陳某偶然間聽貴州的一個朋友說起那邊有開礦的好項目,便蠢蠢欲動,不想錯失發财的機會。出發去貴州前,陳某把這個消息透露給了一起買的“票友”老李。因兒子到了要結婚買房的年紀,老李賺錢心切,便決定和陳某一起到貴州打探情況。
幾天後,二人便來到了貴州。陳某發現,之前推薦自己開礦的朋友住的房間裡有十幾個人,還都打着地鋪,這讓他想到了傳銷,覺得不太靠譜,決定打道回府。
就在二人想要退房離開賓館時,“巧遇”了自稱政府工作人員的兆某。兆某問二人:“你們是不是來做玉礦生意的?我手上有玉礦資源,可以帶你們去實地考察一下。”陳某和老李抱着“看看也不吃虧”的心态,和兆某去看所謂的玉礦現場。
承載着陳某發财夢的所謂“玉礦”
“雖然目前窯洞處于廢棄狀态,但你們看,這周邊有很多綠色的石頭,看起來很像是玉石。”看着眼前的一片荒涼景象,老李有些懷疑。但兆某現場拿出了施工圖紙,他表示,那上面有省長的簽字,投資玉礦升值空間無限,投資潛力巨大。如果他們要投資,需要2萬元的“疏通費”來協調關系。陳某着急發财,馬上就和兆某簽了合同,并給了他2萬元的“疏通費”。
手拿“賺錢金牌”招搖撞騙
雖然跟兆某隻有一面之緣,但陳某堅信,自己馬上就有玉礦工程做了。回到南通後,陳某誇大事實,告訴老李,玉礦工程是闆上釘釘的事,還騙老李說,他們在貴州見到的兆某是貴州省興義市的副市長,玉礦工程馬上要開工,自己已經投資了100多萬元,很快就能有收益。
聽陳某這麼說,去過貴州,又見過副市長的老李徹底打消了疑慮,決定投資這個玉礦工程。
此後,陳某以玉礦工程的名義,隔三差五就向老李借錢,項目開工需要給員工工資、自己去桂林市需要路費、打點關系也需要花錢……這些費用,老李認為都在情理之中,遂不斷地拿錢給陳某。
2011年,陳某的另一個“票友”稱自己借了湯老闆十幾萬元錢,還不上,很着急。陳某一聽馬上拍着胸脯保證這事有他擔着,玉礦工程馬上開工了,隻要跟着他幹就行了。
陳某主動帶“票友”找到湯老闆,表示自己在開發玉礦,“票友”是自己的員工,欠的錢由他來還,還當面撕毀了“票友”打給湯老闆的借條。雖然湯老闆對陳某撕借條的行為感到意外,但想到既然陳某願意出面擔保,也就沒有深究。
然而,令人想不到的是,幾次交談後,陳某竟然讓湯老闆也相信了他在貴州開發玉礦的事情,并根據陳某編的各種理由不斷地借錢給他。
轉眼時間來到了2012年。老李、湯老闆投資這麼多錢,開始向陳某要回報了,可他們不知道,玉礦工程壓根就是陳某腦中的幻想。被逼無奈,陳某獨自一人去了貴州興義。這一次,他發現,市政府根本沒有兆某這個人。陳某又想起圖紙上省長的簽名,又來到貴州省政府咨詢玉礦工程的事,對方明确告訴他,這一切都是假的,這讓陳某腦中的幻想徹底破滅了。
“他們給我的錢都被我買花光了,要是直接說玉礦不存在,以後也不可能借到錢買了……”想到這裡,陳某決定将錯就錯,繼續編造玉礦工程存在的事實。
為逃避追讨
竟編造自己去世的假話
“國家現在不允許私人做礦石開發了,要收歸國有,但是國家會對投資人進行補償,根據我們那個玉礦的情況,補償款可能有四五千萬元。”陳某先打電話穩住老李。他告訴老李,現在最重要的是,花錢打點好法院、稅務等部門,拿到補償款。老李雖有懷疑,但為了不讓之前的錢“打水漂”,還是給陳某彙了款。
之後,陳某以項目名義向老李借的錢越來越多,老李手頭早已拿不出來錢,又擔心前期的投資收不回來,隻能找人繼續投資。2014年,經湯老闆介紹,老李将也想投資玉礦的老吳、錢先生介紹給陳某認識。二人也先後投資了玉礦工程,而這些錢都到了陳某的賬上。
雪球越滾越大,又看不到有任何回報,大家難免心生猜忌。為了打消顧慮,陳某又虛構了“兆副市長”的身份,用另一個手機号給老李、湯老闆等人發短信,讓他們相信陳某,催促他們盡快打款,否則就拿不到補償款。
陳某還冒充成南通當地某知名建築企業的負責人“四哥”,每次需要用錢,就以“四哥”的口氣給老李、湯老闆等人發短信:“我和陳某是好兄弟,玉礦的事我也投資了,大家可以完全信任他。”“四哥”在當地知名度很高,能收到“四哥”的短信,還和“四哥”投資同一個項目,老李、湯老闆等人自然就放心了。
可投下去的錢遲遲沒有回報,湯老闆等人又着急了。陳某幹脆編造自己去世的假象,捏造兒子“陳晨”從名牌大學畢業,在北京政府機關上班的謊言,以“陳晨”的口吻給被害人發信息,稱所有事情由兒子處理,會繼續追蹤補償款。
2020年11月,老李因病去世。去世前,他還讓錢先生繼續索要玉礦工程的補償款。2021年5月,公安機關找到錢先生時,錢先生仍然堅信陳某不是騙子,為了追回前期投入,仍然繼續給陳某轉賬,共計100萬元左右。
2021年11月17日,陳某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今年2月24日,該案被偵查機關移送至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檢察機關查實陳某詐騙老李、老吳等4人共計405萬餘元,這些錢都被他用于購買、賭球等個人消費。目前,該案在進一步審理中。
文字:王添
圖片: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提供
來源: 江蘇檢察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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