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駕駛證有18分了?你知道嗎?
不是駕駛證分值提高到了18分,是通過安全教育學習,并且考試合格的,每個記分周期最高可減免6分。
1月25日起
鄭州全面推行學法減分
下面請聽蜀黍慢慢說
根據公安部《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交通違法記分工作規範(試行)》規定。2021年1月25日起,鄭州交警在“交管12123”手機APP平台開通網上學法減分功能,即通過網上學習并考試,經過考試且成績合格的可以減免駕駛證記分。目前,鄭州交管部門開通有網上學習、考試學法減分平台;後期視情開通現場學習考試、交通安全公益活動等學法減分方式。“學法減分”規則及流程?
1、機動車駕駛人參加網上學習(3日内累計學滿30分鐘,每次不少于5分鐘)且經考試合格的,一次減免1分。一個記分周期内最高減免記分最高可達6分。
2、整個流程分為四個步驟,分别是網上學習考試申請、網上學習、網上考試、駕駛證減免分。
可申請“學法減分”駕駛人範圍?
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的機動車駕駛人,不區分駕駛證準駕車型,也不區分是否為營運車輛駕駛人,都可以參加學法減分,并按照其最高準駕車型參加相應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學習、考試。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在本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或者累積記分達到十二分的;
2、在上一個記分周期,機動車駕駛人有二次以上滿分記錄的;
3、在最近三個記分周期内,機動車駕駛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或者飲酒後駕駛機動車,或者使用僞造、變造的機動車号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号牌、行駛證,或者買分賣分受到過處罰的;
4、機動車駕駛證在實習期内,或者機動車駕駛證逾期未審驗,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扣留、暫扣期間的;
5、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未處理的交通違法行為記錄的;
6、機動車駕駛人名下有安全技術檢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規定辦理注銷登記的機動車;
7、機動車駕駛人參加接受交通安全教育減免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記分,或者機動車駕駛人違法記分滿分教育和審驗教育學習考試時存在弄虛作假、冒名頂替情形的。
還在抱怨分不夠扣?
1月25日起
你們被扣的分
可以通過學習的方式“找回來”啦
具體操作流程來了
趕緊收藏!
一、申請
1、打開【交管12123】app,注冊并登陸。駕駛人用戶點擊首頁業務功能,選擇【學習教育業務】模塊下->【學法減分】按鈕,進入學法減分申請頁面。
2、選擇【網上學習】,點擊【申請】按鈕,閱讀業務須知;
4、點擊【完成】按鈕,返回業務大廳;
二、網上學習
1、已完成受理的,駕駛人用戶點擊【學法減分】按鈕,進入學習界面;
7、學時學滿之後,進入該學習記錄提交頁面,點擊【提交學習】按鈕提交;
三、學法減分考試
2、閱讀考試須知後需要進行實人認證,通過後進入答題界面;
5、考試通過的用戶,可點擊【前往查看】按鈕,跳轉至網辦進度查看記錄;
四、曆史記錄
2、點擊每一條記錄可查看詳情,包括學習記錄、考試記錄、公益活動記錄等。
都學會了嗎
快轉發給你的小夥伴們吧!
雖然學法減分福利好
但蜀黍還是得提醒各位
遵守交通法規、文明駕駛
才是正确的出行方式哦!
來源:鄭州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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