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理賠是一場遊戲,那主辦方就是保險公司,入場券就是保險合同,遊戲規則就是保險條款。
想要入場,首先要拿到一張入場券,那便是保險合同,買一份保險。
不過這張入場券,不是你想得就能得到的。買保險前,要給予保險公司你的“健康報告”,例如身體情況、職業、年齡等等,都符合要求後,才能順利得到一份“入場券”。
拿到保險合同之後,保險公司會有一個嚴格的等待期,時間不同,30天、90天、180天不等......如果在等待期内發生些事情,不好意思,保險公司,不賠。
(唉!過了等待期,出事也不一定理賠,還是得看發生什麼事。)
這時候“遊戲規則”就出現了,可要仔細研究研究:哪些能理賠?哪些不能理賠?能賠的要看理賠範圍,不能賠的要看免責條款。
事情在理賠範圍内,算是過了理賠遊戲的第一關。第二關就看能理賠多少。
比如說,重疾險、意外險、壽險這種給付型保險,理賠是在保險合同中規定好的,達到相應标準,就給你相應賠償金額。
至于醫療險這種報銷型保險,花多少賠多少。但還會有其他的理賠條件——免賠額,
舉例:
醫療保險的免賠額是1000元,
醫療費用沒過1000元檔,不賠。
醫療費超過1000元的部分,賠。
(情況還分為免賠額和相對免賠額,具體還要以保險合同為準)
在理賠遊戲中,符合遊戲規則,保險公司就不會幹擾,并會按照遊戲規則賠償。
除非:
1、根本不知道自己買的保險保什麼、不保什麼;
2、投保時隐瞞個人身體狀況,沒有如實告知;
3、出現事故沒有及時向保險公司報案申請理賠;
出現這三種情況的人,往往拿不到一分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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