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讀法律案例、學法律知識、多學法律少吃虧
一、案件回顧
依據媒體報道,在福州工作的應某35歲單身青年,和大多數男女一樣,渴望擁有自己的愛情,在去年12月份的時候和福州的一家婚介公司簽約了協議,婚戀公司覺得應某不錯,承諾給對方,如果一年内沒領結婚證全額退款,合同約定服務期限内甲方主動要求乙方安排約見不少于12位女性,結果在半年内婚介公司給對方介紹了12位女孩子,可見面之後,都以失敗告終
二、案件法律分析
對于大齡單身男女而言,看到網絡當中報道某某機構,某某大齡男相親繳納了數萬元會員費,最終還是沒牽手成功,直言遭到了欺騙,直接說婚介公司不靠譜,騙錢的,還是靠自己找女朋友,去相親網站找對象不靠譜
在回答婚戀網站是否靠譜,我們要站在客觀的角度以及事實依據的角度分析問題,那我們先了解婚介公司是否靠譜這句話當中包含哪些法律詞彙
第一個問題:什麼是靠譜?
靠譜這個詞彙,在網絡上是口語,翻譯成文字描述就是相信對方以及值得托付給對方的意思,在法律上靠譜的意思是,甲方和乙方的責任和義務是否做到了,如果做到了就是靠譜,那總結下就是如果婚介公司給你承諾一年内給你找到女朋友,并且做到了就是靠譜,各位網友你們說對不對,如果認可的話在屏幕下方扣1
第二個問題:花了幾萬元會員費,最後還是沒找到女朋友,能否退費?
在大部分消費者認知裡面,好像是可以随意的解除合同,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我們在簽約合同的時候,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任,也許有人說:
為什麼超市可以随意的退貨?
為什麼在網上買東西可以随意的退貨?
為什麼别人某貓是的商家說,不喜歡可以退貨退錢、狗狗不喜歡也可以退、媽媽不喜歡也可以退?
那既然我沒找到女朋友,為什麼就不能解除合同以及退錢呢?
為什麼商家可以在7天無憂理由退貨,那是因為商家給消費者承諾了,可以7天無理由退貨,而婚介公司一般而言簽約合同了,就立即生效,如違約就要承擔違約責任,作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也就是成年人就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要有契約精神
第三:那什麼情況下可以退會員費?
依據《合同法》第54條規定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如果當事人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同時是自己真實意思情況下訂立的合同,沒有脅迫你簽約合同情況下這個合同是無法進行撤銷的
既然合同當中沒有撤銷的法定條件,那我們就要看看雙方的責任和義務,如果婚介公司承諾你一年内給你介紹到女朋友,并且領取結婚證,如果沒有做到就未履行合同的義務,看看合同是如何規定退款的條款
第四:對于單身男女而言,要自己看合同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如果對方婚介公司依據你的要求和條件介紹了女孩子,或者可以理解為婚介公司做到了合同要求的義務,那從法律層面上很難撤銷合同,在法律上法官是相信證據的,銷售員給您做到口頭承諾最好寫進合同裡面,這就是證據,避免後期,僅僅憑你的口頭描述法官相信誰呢?
第五:在生活當中遇到了合同糾紛,報警能解決問題嗎?
合同糾紛屬于民事糾紛案件,民事糾紛案件應該找法院解決,比如老闆不發你工資,你給公安局打電話,公安局怎麼會管你的事情呢,不是什麼事情110就可以解決的
第六、遇到糾紛怎麼辦?
遇到糾紛案件,首先應該自己和對方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了再看情況,比如1萬元的糾紛案件,一般自己協商解決就可以了,不要什麼事情找法院以及找律師解決
尤其是張三借了我200元錢不還咋辦、
沒錢還信用卡咋辦?
沒錢還房貸咋辦?
培訓機構2000元學費不退咋辦?
三、法律2分鐘總結
作為成年人,我們在簽約合同的時候,一定要看清楚雙方的責任以及義務,看清楚違約責任,而不是事後反悔,随意解除合同,把責任全部劃給對方,說對方是欺騙行為一定要提供證據材料,法官是不相信你的片面之詞,最後一句話就是不是遇到了困難就想到打官司,打官司律師費很貴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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