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申請注冊商标,便收到一個來自“北京商标注冊發文處”的包裹,支付了37元到付費後,才發現被套路了。最近,廣州市民李先生遭遇“到付費”騙局,騙子從網上獲取李先生注冊商标信息後,假裝政府機關發出假冒的“商标審查公告”,騙取到付費。金額雖小,卻防不勝防。南都記者注意到,此前多地曾發生過類似騙局,國家知識産權局已就此發過相關提示。
剛辦理商标注冊就有到付文件李先生是廣州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工作需要,近日,他委托商标注冊公司在網上注冊了公司商标,注冊流程目前按計劃正在進行中。
9月13日,李先生收到了一份寄件地址為“北京商标發文處”的文件快遞。派送的快遞員稱,這是“代收貨款”件,也就是說收件人必須支付商品費用。李先生想起自己最近剛好在辦理商标注冊事宜,就支付了37元到付費。
李先生拆開包裹發現,裡頭是一張寫着“國家商标審查公告通告”字眼的A4紙。該“通告”稱:“您在中國國家商标局所申請的商标,預計将于2021年9月30日審查完畢,您的商标注冊申請将順利進入公告期。拒收視為放棄本次商标公告知權利。”
但這張“通告”沒有蓋公章,落款是“商标注冊發文處”,引起了李先生的懷疑。他于是問他委托的商标注冊公司,對方稱這是一個騙局,此前公司已發過公告提醒客戶。
該到付快遞内僅有一張假冒的“商标審查公告通告”。
假冒“北京商标注冊發文處”寄件地址實際在山東李先生提供給南都記者的快遞面單顯示,該件為“申通快遞”包裹,該件寄件方是所謂的“北京商标注冊發文處”,寄件地址為北京市西城區某大街。該面單還備注“商标證發文”“商标發文拒收不再補寄”。
南都記者留意到,該面單留有寄件方的手機号碼。記者撥打發現,該号碼屬地為河南鄭州,狀态為“已停機”。
李先生告訴記者,在收到快遞後,快遞人員曾向他提到“這個快遞是從山東寄來的”,“可是寄件地址顯示是北京,怎麼會是從山東寄來的呢?”南都記者查詢該快遞單号發現,該件于9月10日下午16時39分攬件,狀态為“山東青島東李公司的收件員【東李C】已收件”。也就是說,該快遞确由山東發出,而并非從北京發出。
就此,南都記者撥打了申通快遞的客服熱線反映該問題,客服人員提供了“申通快遞山東青島東李公司”的聯系電話。但截至發稿時,記者多次撥打,一直未有人接聽。
李先生收到的包裹的快遞面單。
騙子從網上獲取商标注冊信息
相關部門曾發騙局提示那麼,騙子是怎麼知道李先生曾申請過注冊商标的呢?南都記者發現,男子利用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官網上公布的商标公告信息鎖定辦理注冊的公司,再通過網上搜索的方式獲取公司信息。
南都記者了解到,2020年4月,國家知識産權局商标局就已發過《關于謹防以郵寄紙質“商标公告”方式騙取到付郵費的提示》:“近期我局收到商标申請人反映,有人向申請人寄送紙質‘商标公告’,以騙取數額不等的到付郵費。為保護申請人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在此特别提醒,我局2016年5月以後商标公告已采用電子公告的方式,不再對外寄送任何紙質商标公告,我局向申請人寄送的官方書件均不需要申請人支付任何費用,請大家提高警惕,謹防詐騙!”
律師:該行為或已涉嫌犯罪廣東法制盛邦律師事務所律師鄧剛表示,根據我國刑法規定,假裝政府機關發出假冒的“商标審查公告”,可能屬于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招搖撞騙的行為,涉嫌構成招搖撞騙罪。如果相關方使用了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印章,還可能涉嫌構成僞造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均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鄧剛表示,李先生被騙金額不大,就單個事件而言,可能不構成刑事上的詐騙,但可能會被認定為民事上的欺詐。李先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也可以同時向被冒充的政府機關投訴,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采寫 實習生李欣悅 蘇樂儀 南都記者陳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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