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着急,一切皆有定數,凡事自有布置:世事輪回,因緣際會,一切皆有定數是什麼意思
這是說一切都是有因果的。
因是能造作、發生一定結果的緣由,果就是由一定緣由發生的後果。由佛教的緣起論發生了因果實際,因果實際是佛教輪回擺脫實際的根底,随着佛教的開展而對因果實際發生了不同的看法。
因果律指出:種瓜得瓜,種豆得豆。佛教以為任何事物都能夠成為因,也能夠成為果,沒有相對的因,也沒有相對的果。佛教所講的因,有時與緣并用且有一些區分,佛教否認了人間萬物獨立演化交錯的因果,而是将一切的因果與業力串聯使客觀世界依附于衆生化現。
廣義的因是指發生後果的直接緣由或内在緣由,而緣則次要指發生後果的助因或外在的直接條件。
狹義的因也包括緣,因果是對存在和行為的相互關系尤其是前後關系的一種看法,佛教的因果實際是其輪回擺脫實際的根底,也是其人生景象實際的根底,佛教中的十二因緣和六因、四緣、五果等說法都屬于佛教因果實際範圍。
因果關系,亦稱“因果律”。因果律有其三規律,即:
一、果由因生:無因不能生果,有果必有其因。其具有工夫序列性,緣由肯定在先,後果隻能在後,二者的工夫順序不能颠倒。
二、事待理成:作為客觀景象之間惹起與被惹起的關系,它是客觀存在的,并不以人意志為轉移,在事物中有其普遍的感性。如生必有死、聚必有散、合必有離,成必有壞,這是必定的理則。
三、有依空立:任何發生存在的事物,必依否認實在性本性而發生,客觀事物之間聯絡多樣性決議了因果聯絡複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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