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都在強調,供熱就應該按熱量收費,而不應該按建築面積收費。對于這樣的觀點,暫不評論對錯,先看以下幾個公式:
1GJ=278KWH
1MWH=3.6GJ=1000KWH
1KWH=0.0036GJ=0.123Kg标煤
通過上面公式換算,得出下式:
1Kg标煤=0.029268GJ
18.5Kg标煤=0.54GJ
現行供熱收費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按建築面積收費,單位平方米熱價由政府定價。另一種是按熱計量收費,一般稱“兩部制”收費,即基礎熱費 計量熱費。基礎熱費,以建築面積收取,單價由政府定價。計量熱費,就是大家習慣性理解的按表收取的熱費,單位為GJ,單價由政府制定。
國内多數地區,基本沿用第一種收費方式,即按建築面積收費。優點是操作簡單,以房屋所有權證标注的面積為基準。缺點是房屋建築格局差異性很大,很多人房屋所有權證标注的面積和實際使用面積差别較大,認為自己按建築面積繳費吃虧了。實際上,無論按哪種面積收費,都會對應不同的熱費單價,即一費一價。
按建築面積收費,相當于忽略了建築物間的能源消耗差别,無論是否節能建築,都按建築面積收費了,沒有體現出“誰用熱誰繳費”“用多少熱繳多少錢”的公平公正理念。這也是從我們的國情出發的,全國北方地區集中供熱面積152億平方米,新建築和既有建築比例不同,目前至少有30%以上的既有建築還沒有完成建築節能改造。這些建築能耗高、熱損失大、室内溫度偏低,如果完全按熱計量收費,熱費成本要遠遠高于按面積收費的數額,這些建築居住的用戶群體,可能以低收入群體為主,對他們的生活會影響很大。
以遼甯沈陽為例,如果單位平方米建築能耗按18.5Kg标煤計算,相當于消耗掉0.54 GJ/平方米的熱量。按現行建築面積收費标準26元/平方米,以100平方米房屋建築面積計算,則熱費為2600元。
從上面列表中可見,遼甯沈陽熱計量熱價為0.145元/KWH,折算為40.28元/GJ。
假如通過熱計量表測量的實際消耗熱量為30GJ,按兩部制計算,熱費=基礎熱費 熱計量熱費=13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30 GJ*40.28元/GJ=1300 1208.4=2508.4元。
通過對比,按熱計量方式,用戶一個供熱期可以比按面積收費方式節省成本91.6元。
假如通過熱計量表測量的實際消耗熱量為40GJ,按兩部制計算,熱費=基礎熱費 熱計量熱費=13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40 GJ*40.28元/GJ=1300 1611.2=2911.2元。
通過對比,按熱計量方式,用戶一個供熱期可以比按面積收費方式,多增加成本311.2元。按“多退少不補”規定,用戶仍然按照面積收費的2600元标準繳費,多增加的311.2元供熱成本由供熱企業承擔。
與18.5Kg/平方米相對應的熱量消耗為0.54GJ/平方米,100平方米用戶理論上應消耗熱量54GJ,按“兩部制”方式計算,理論上應繳熱費=基礎熱費 熱計量熱費=13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54GJ*40.28元/GJ=1300 2175.12=3475.12元。實際上用戶隻承擔2600元,供熱企業承擔了多用熱的成本875.12元。
結論:(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1.按建築面積收費時,用戶繳納供熱費用多少,除了房屋面積大小以外,還和單位平方米熱費定價有直接關系。與用戶實際消耗的熱量多少無關,用戶隻要繳費了,就理所當然要求供熱達标,無法體現“節能就是節錢”和“費熱就應費錢”的公理。
2.按“兩部制”熱計量方式收費,除了和建築面積大小有關以外,還和基礎熱費單價、熱計量價格及實際消耗使用熱量多少有關。基本體現了“節能就是節錢”的理念。但受“兩部制”收費方式中“多退少不補”的規定,用戶實際繳費下不封頂,節能了就是節錢,但上面要封頂,多用熱了卻沒完全補償用熱成本,以建築面積熱費标準為上限。
3.目前的煤炭價格波動較大,但供熱費單價以及熱計量收費單價沒有變化,兩者沒有真正體現出成本與收益的合理對比關系。按秦皇島港5500大卡煤炭價格1200元/噸計算,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8.5Kg标煤,煤炭成本應該為28.25元/平方米,已遠遠超過了26元/平方米的收費标準,供熱企業成本倒挂。
4.同一用戶,按用煤量和用熱量計算的熱費差别較大,考慮到熱效率綜合因素,當前的熱價定價方式單位平方米價格及熱量單位價格均不對等,不完全科學,并沒有真正體現供熱成本。并且“多退少不補”的規定,也有違市場經濟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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