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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了三年的女朋友結婚了有了新歡

情感 更新时间:2024-10-07 06:51:38

談了三年的女朋友結婚了有了新歡(女友和我分手後)1

讀者來信如是說:

和女友戀愛四年,在此期間,我父母一直不同意我倆在一起,但我倆因為深愛着對方,所以就想和父母耗着。原本以為,這樣下去,父母最終會妥協,但父母的态度非常堅決。

最終,女友不願意繼續和我耗下去了,并主動提出了分手。

我倆分手第三個月,女友邂逅了一個大她17歲的男人,又過三個月,女友就把自己嫁了。

沒有出席女友的婚禮,她結婚那天,我把自己灌醉,并哭得很兇。

這件事對我打擊很大,我現在不願意上班,不願意說話,甚至覺得活着都是煎熬。

父母反對我倆在一起的點:1)女友父母是農民;2)女友父母在她上中學的時候就離婚了。

我覺得,女友父母的婚姻經曆和我愛女友沒有太大關系且在和女友相處期間,我們的感情非常好。

當然,我之所以拗不過父母,主要是因為我翅膀不硬,确切地說,如果和女友結婚,還需要我父母在金錢層面給予資助。

我現在特别恨自己:恨自己沒本事。

木子李情感淺析:

年輕一代的婚戀觀:隻要兩個人感情好,就可以牽手婚姻。

父輩們的婚戀觀:兩個人在一起生活一輩子,僅僅有愛情是遠遠不夠的,還需要金錢的支撐。

說一個殘酷現實:既然你們相愛,為什麼不能從家裡偷出戶口本,把結婚證領了;又或者,你們也可以生米做成熟飯;又或者,就算沒有父母的幫襯,你們也可以過租房的生活。

導緻你和你女友最終分手的原因:你們愛得不夠堅定。

你女友在意你的家境,在意結婚的時候有房子。

你女友在意的這些點,恰巧也是你在意的。

擺脫不了對父母的依賴,所以,就必須接受父母的命令。

現在擺在你面前的現實:你女友結婚了,新郎不是你。

你女友或許和她丈夫之間沒有愛情,但有物質保障,就足以讓你女友嫁給對方。

所以,消沉有什麼用?

近些年,你依然擺脫不了對你父母的依賴,所以,在婚嫁這件事上,你就乖乖地聽你父母的話。

記住:不要因為這件事記恨你父母,他們的态度可能讓你不能苟同,但他們也是為你好,隻不過,父母的特立獨行,卻給你帶來了傷害。

走出失戀陰影,不讓自己頹廢,才是你眼下應該做的事情。

(圖片來自網絡,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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