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人的婚姻當然由年輕人自己做主,父母是無權幹涉的。倘若看錯了人,選錯了對象,婚姻失敗而帶來種種有害後果,這時父母想不幹涉都不行,甚至父母的晚年幸福會被兒女的失敗婚姻給毀了。
當然,婚姻自主天經地義,任何人都無權幹涉。仼何具有自主選擇能力和權力的人應該懂得要對自己的選擇負責。在婚姻上也應該這樣,不能把選擇權掌握在自己手中而任性去選,然後又把選錯所造成的傷害讓父母來承擔。這是不是權力與義務的不對稱,是不是對父母的不公平?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婚姻中選擇對象也是這樣。年輕人一旦墜入愛河就失去理智,任性的任何人的話都聽不進去,即使父母的提醒也不理睬,甚至認為父母幹涉自己的婚姻自由。戀愛的雙方看到的都是對方的優點,這就難免會當局者迷了;而旁觀者則要理性地看的全面一點,不僅看優點,也要看缺點。如果年輕人能多聽聽父母的意見,多少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婚姻失敗。
誠然,年輕人有自己婚姻自主選擇權力,同任何權力使用一樣,可以使用權力,但不可以濫用權力。有的年輕人實行單邊主義,選對象自己說了算,容不得父母說一句話,談一點不同的看法或意見。但又要伸手向父母要這要那,簡單一句話就拿錢來,别的不要噜蘇。
大凡權力的使用都應該接受監督,任何權力的使用都要有所制約,否則,就會失去理性導緻非理性的濫用權力,造成難以挽回的損失或失敗。年輕人婚姻選擇權是否也應該接受父母的監督和制約呢?如果接受父母的監督和制約是否涉嫌父母幹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呢?似乎有監督有制約就是對自由行使權力的幹涉。任何自由都不是絕對的,當你享受自己的婚姻自由選擇權時,你一定要記住,你自由選擇的後果不得妨礙父母的晚年幸福生活的自由。
現實生活中有多少子女因婚姻的失敗而毀滅了父母的晚年幸福生活。倘若當初能聽父母的建議也不至于落得如此慘不忍睹的結局。選錯一個對象将禍害全家三代人,真的不能不慎重。我以為年輕人行使婚姻自由選擇權的同時聽聽父母的意見真的不是多餘的而是必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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