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解答
2022年的企業所得稅1季度季預繳申報開始!
各位财稅小夥伴們,翻開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你是否會有以下疑問:“預繳稅款計算”1-3行,營業收入減營業成本等于利潤總額嗎?在填報時能否直接引用表格公式,将第1行“營業收入”減第2行“營業成本”計算得出第3行“利潤總額”呢?
答案是:
不等, 所以當然也不行!
為什麼?差異在哪?
首先,我們先來看一下什麼是“利潤總額”。會計上的“利潤總額=營業利潤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而“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資産減值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投資淨收益”。
所以“利潤總額=營業收入-營業成本-稅金及附加-期間費用-資産減值損失 公允價值變動收益-公允價值變動損失 投資淨收益 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以下簡稱“公式3”)。
如果在填報時,簡單地用第1行“營業收入”減第2行“營業成本”計算第3行“利潤總額”,将導緻計算結果沒有考慮到上述公式3中,等式右邊稅金及附加之後的一系列損益和營業外收支,從而造成差錯。
其次,我們來看一下填報說明。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3号),關于填報說明“四、預繳稅款計算 3.第3行“利潤總額”:填報納稅人截至本稅款所屬期末,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核算的本年累計利潤總額。”即納稅人在會計核算正确的情況下,申報表上的“利潤總額”和利潤表上的“利潤總額”本年累計數口徑是一緻的,可以直接從利潤表上取數填寫。
最後,對比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和年度納稅申報表。通過對比可以清晰地看到,年度納稅申報表的“利潤計算過程”詳細列式了第13行“利潤總額”的計算過程,包含了上述公式3等式右邊所需要考慮的全部因素,且A100000表上的關鍵數據需要通過填寫附表帶出,确保勾稽關系一緻。而季度預繳申報表,則是對年度納稅申報表填報和列式進行了簡化。理解了這些,也就理解了為什麼季度預繳申報表上,第1行減第2行不等于第3行了。
來源:中稅答疑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