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買學區房變卦真離婚?據《勞動報》報道,河北男子通過中介找到上海女士“假結婚”獲得資格成功購房,可房子買好了,婚姻卻離不掉了無奈,男子帶着簽好的“結婚協議”将女子起訴至法院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男子支付女子20萬“離婚費”,雙方才“好聚好散”,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男子買學區房變卦真離婚?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據《勞動報》報道,河北男子通過中介找到上海女士“假結婚”獲得資格成功購房,可房子買好了,婚姻卻離不掉了。無奈,男子帶着簽好的“結婚協議”将女子起訴至法院。最終,經法院調解,雙方達成和解,男子支付女子20萬“離婚費”,雙方才“好聚好散”。
葛濤是外地來滬個體經營者,幾年來并沒有繳納社保,時至今日居住證積分距離落戶和購房要求還相距甚遠。老婆與他情況類似,也買不了房。
為了購買學區房,葛濤與一位名為周琳琳的滬籍女子以及房産經紀人在去年七月簽署了《附加協議》。協議約定葛濤、周琳琳辦理結婚手續後去買房,其中葛濤享有房屋99%産權份額,周琳琳享有1%的産權份額,房子買好後雙方辦理離婚手續,周琳琳配合葛濤從産權證上除名,葛濤分兩筆付給周琳琳6萬元的“好處費”。
去年八月,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之後也完成了房屋購買手續,可當葛濤要求周琳琳按照協議辦理房産證除名并辦理離婚時,周琳琳卻提出要更多“好處費”,否則不同意離婚。葛濤将周琳琳起訴至法院,要求與周琳琳解除婚姻關系,并依照《附加協議》的約定履行雙方義務。
經過法官調解,雙方協議約定雙方自願離婚,葛濤在2019年春節前分三筆付給周琳琳20萬元财産分割款,周琳琳協助葛濤辦理房産變更手續,雙方各自财産歸各自所有,債務自行承擔,再無其他财産争議。自此,一起以買房為目的而“假結婚”的婚姻糾紛案告一段落。(郭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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