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說明?北京晚報本報訊(記者劉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學期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态調整昨天,市教委發出《關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我來為大家講解一下關于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情況說明?跟着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北京晚報
本報訊(記者劉冕)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完成。每學期按照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際情況進行動态調整。昨天,市教委發出《關于做好北京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
意見明确,認定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要從客觀實際出發,以學生家庭經濟狀況為主要認定依據,認定标準和尺度要統一,确保公平公正。在認定原則中特别提到,要“堅持公開透明與保護隐私相結合”,要做到認定内容、程序、方法等透明,确保認定公正,也要尊重和保護學生隐私,嚴禁讓學生當衆訴苦、互相比困。另外,認定時不能“強行攤派”。意見中提到,既要引導學生如實反映家庭經濟困難情況,主動利用國家資助完成學業,也要充分尊重學生個人意願,遵循自願申請的原則。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工作原則上每學年進行一次,學生本人或監護人可自願提出申請,如實填報認定申請表。各校認定組織機構依據本指導意見開展認定工作,并劃分資助檔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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