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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瞎精力與小錢錢的“訂婚”典禮
炎炎烈日老公接到他的老朋友打來電話,盛情相邀參加他兒子訂婚儀式。老公是個内秀的,對于八卦對于不懂的一般不評論不議論,這次卻打破常規,挂了電話就問本貓,某地有舉辦訂婚的習俗?還是訂婚有法定意義?
本貓雖不是三姑六婆也不追星也不喜八卦,在長期看風水生涯中對各地婚俗還是了解挺多的。
貓想了想給老公答疑:
第一某地一直沿襲古老傳統的确有辦“小定”習慣,但也是一個世紀以前的事,這十來年是将西式的訂婚酒會與傳統的家庭小規模“小定”宴席相結合,大辦一場訂婚儀式,不收客人禮物紅包還會給每個參加宴席客人紅包加禮品,主辦方是出于把一對準新人推介給親朋好友,這樣的準夫妻男女方家長均已認可對方及對方家庭,準親家間頻繁走動,為不久後婚禮開始準備起來。準新人可以名正言順的同居。
老公說他記得我們國家婚姻法是不承認訂婚有效力,莫非《民法典》改了?本貓笑了,這老公别的記不住,對自己有利的一定記得牢勞。
是滴《民法典》依舊不認為“訂婚”有法律效力,這隻算是民間一種慶賀典禮,訂婚後的兩人依舊隻是未婚狀态而不是夫妻,沒有夫妻身份也不享有夫妻權利。至于兩人同居,這都2022年了,男未婚女未嫁有權同居與不同居,與外人是否同意沒關系。所謂夫妻權利這裡主要是指财産繼承權利,不是夫妻也就是在身份上不享有夫妻平等财産支配權也沒有繼承對方财産得到撫恤權利。
很多年前高鐵出軌,一個男士在全網哭泣要求鐵總賠償他失去妻子兒女的重大精神損失。最初爆出來時候大家都挺同情他,覺得一場災難毀了他一家人,最後查出來該男士與事故受害人隻是“訂婚”關系,雖然女方已懷孕,但女方不是該男士合法妻子,該男士不享有繼承與享受撫恤金權利。
“訂婚”隻是一種民間儀式完全屬于自我選擇辦與不辦皆有準新人自願。
現在的“訂婚”儀式來源于基督教聶斯托裡教派,其繼承了猶太教二次婚禮習俗。還記得聖母瑪利亞就是與聖約瑟訂婚後發現自己懷孕了,而不是已與聖約瑟結婚後。在聶斯托裡教派後來淹沒在基督教發展史裡,但訂婚的習俗留給了其他教派。在舊教徒理念中“訂婚”是一種确定婚姻締結的基礎,有法律效力。現代國家一般不承認“訂婚”有法律效力。
我們國家《民法典》明文确認“訂婚”無法律效力,對準新人完全沒有身份約束力和權利,就一種民間典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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