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盒的迷人之處就在于,你永遠不知道自己最終會拿到什麼。”經常購買盲盒的越越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有時候開盒那一刻就像中了500萬元大獎似的,但有的時候讓人真的很失望。”
盲盒是源于日本的一種産品,指的是沒有任何樣式提醒的裝有不同玩偶手辦的紙盒,一般情況下一系列12個款式,需購買者打開後才能知道其内容。日前,中國消費者協會官方網站發布消費提示稱,有經營者用盲盒清庫存,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擾亂市場,提醒廣大消費者勿盲目購買。
盲盒産品備受追捧
衍生出多種新玩法
近幾年,盲盒成為市場上的熱門商品,不少品牌都加入到這個市場中,推出具有自家特色的盲盒産品。其中,國内市場上比較成功的品牌有泡泡瑪特、名創優品等。随着直播的興起,越來越多的主播也開始借助盲盒售貨。
為什麼盲盒會受到青睐?據知情人士指出,盲盒售賣者往往會打造火爆款盲盒,如Molly系列一套有12款造型,同時附帶一個隐藏款,但抽中隐藏款的概率比較低,一般是1/71、1/144,容易抽到重複或不想要的盲盒,從而衍生出“改娃”“換娃”等新玩法。
“改娃”指的是一些盲盒玩家會給某些固定款玩偶手辦進行換裝、改色,自己制造出“限量款”,市場上單次改娃價格達到上千元。“換娃”則是抽到重複或不滿意盲盒的玩家在固定的興趣群或二手交易平台交換盲盒,同時補給對方差價。
進行過“換娃”交易的小李說:“一般盲盒愛好者想要的那款,往往是最火爆的也是最難抽中的。因為許多盲盒玩家都想要,這就導緻有一些人借此炒盲盒,轉手一賣往往高出零售價不知多少倍,但是總有人買。”
曾經一擲千金購買Molly胡桃夾子王子的艾艾(化名)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玩盲盒門檻低,幾十塊錢就可以買到盲盒以滿足獵奇心理,之後越玩花的越多,因為會更想融入那個社交圈。買盲盒的基本都是年輕人,上班族居多,能聊的話題也多,還能緩解壓力。”
一位盲盒供應商指出,市面上炒到幾千塊的隐藏款,出廠價連市場價的零頭都不到,是商家和黃牛的炒作,再加上玩家的追捧使得盲盒成了“暴利”産品。
對此,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律師韓英偉指出,我國法律按照市場規律,規定了大多數商品和服務由經營者行使自主定價權,但盲盒漲價若是使用了不正當手段,扭曲了供求關系,則會涉及違背市場規律。法律不處罰符合價值規律的漲價行為,即法律沒有将單純的漲價行為規定為價格違法行為,但若爆款盲盒漲價觸犯了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則涉嫌違反法律規定。
以次充好不退不換
商家用盲盒清庫存
據了解,盲盒已發展到各行各業,所裝的商品不僅僅是手辦玩偶,還有服裝、飾品、電子産品等。現實中,有些商家也會用福袋指代盲盒。
《法治日報》記者在電商平台上搜索“盲盒”“福袋”等關鍵詞,出現的商品多數描述為“神秘福袋”“撿漏盲盒”“超值盲盒”“幸運福袋老闆瘋了”,但基本的要求都是“不退不換”。
其中一個福袋描述為“神秘福袋撿漏盲盒生日女神禮物”,有購買過的用戶評論稱,“很多東西都是用不到的,而且包裝上面都是灰,像放了很多年似的”;另一位買家評論道,“也不曉得值不值,都用不上,除了一包紙巾”。
據調查,電商平台有兩類賣盲盒的商家,一類是專門經營盲盒的,另一類是經營其他産品,兼賣福袋或盲盒,但基本都會寫明:商品微瑕、臨期商品、随機發貨、不退不換。
據一平台客服說:“不建議購買盲盒或福袋,因為商家說了不退不換,但消費者收到貨後商品有質量問題想要退貨,平台不好協商。”
知情人士透露,賣服裝的店鋪一到換季會做福袋活動,但商品随機發貨,尺碼、款式由不得買家挑選,并且不退不換,化妝品或者是食品店鋪也會弄福袋,出售的基本是臨期商品。
一位賣化妝品的商家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我一定會讓客服告訴買家商品有瑕疵,至于是什麼商品、适不适合對方、能不能使用、瑕疵有多大,都是我們不能保證的,也會提前說明不退不換,畢竟福袋買的就是一種随機性。”
在校大學生王夏(化名)經常在電商平台購買福袋,她告訴《法治日報》記者:“福袋大概有三類,第一類是清倉甩賣類,全是以前的款也就是壓倉貨,店鋪都不會上架;第二類是福利類,質量還行;第三類是垃圾類福袋,收到的根本不知道是什麼,估計是刷單刷來的産品,就算是做慈善了。”
據了解,大多數買家收到的商品與描述不符,品質參差不齊。
李先生在某精品店鋪購買價值199.8元的福袋作為女友的生日禮物,“拆到禮物的那一瞬間挺尴尬的,就是一塊手表,很廉價,感覺電商平台上39.9元就能包郵了,但是商家告訴我任何一個福袋都是物超所值,手表是歐利時(OLEVS)品牌的,但我收到的手表商标卻是OLVES。”
用戶名為“翻滾吧,蛋炒飯”的買家在一家數碼産品店鋪以288元購買了一個福袋,打開發現是一款華為手機,但是已被使用過,拿到手機店檢測後被告知,“手機電池闆幾乎不能用了,就當闆磚使吧”。
《法治日報》記者發現,有些店鋪為福袋标價為19.9元,配圖是華為、蘋果等手機,最後買家收到的卻是耳機、手機支架、手機殼等配飾,存在配圖與實際收到的商品不符的問題。
對此,亞太網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師範大學法學院教授劉德良認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售賣的商品信息必須透明,包括價格、品質、樣式等,上述行為均是賣家以次充好、以假亂真,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構成欺詐。從買家的角度來說,如果明知道盲盒存在種種問題還是要購買,就是一種射幸行為,數額小的話是一種娛樂行為,數額大且長期進行就是一種賭博行為,賭博是法律禁止的,輕則要受行政處罰,重則構成犯罪。
韓英偉認為,以盲盒為名銷售不符合質量标準的産品,還以盲盒不退不換的規則作為理由,會侵犯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如果盲盒中的款式與商家的廣告宣傳不一緻,還會侵犯消費者的知情權。
活物盲盒随機發貨
相關資質難以保證
調查發現,還有些電商平台上的商家賣起了活物盲盒,也就是把狗、貓、烏龜、鹦鹉這些動物作為商品,打包成盲盒随機發貨。
采訪中,一位售賣小狗盲盒的商家表示,随機發貨,除了死亡問題一律不退不換。如果運輸途中死亡,可以免費補發或者退款。但對于狗的來源、品種、健康狀況以及經營許可等問題,商家都避而不答。
《法治日報》記者聯系了該平台客服,詢問平台是否可以售賣活物盲盒以及如果售賣需要哪些資質。商家客服回複:需要兩個條件,一個是店鋪營業執照,另一個是獸藥經營許可證。售後客服則回複:不建議購買盲盒,因為商家都說不退不換,發貨是随機的,如果商家說是小貓,結果收到的是一隻老貓,平台不好協商,而且他們的貨源不清楚,有可能是流浪的動物,不能保證其健康。
用戶名為“丁丁”的買家曾買過活物盲盒,他告訴《法治日報》記者:“我收到過一隻狗,特别瘦,有一隻眼睛是瞎的,聯系商家也不理,隻能把狗養着,棄養的話良心上過不去。”
除了活物盲盒,連相親市場都開始利用盲盒這個噱頭賺取介紹費——衆多交友平台将見相親對象稱為“拆盲盒”。據了解,有相親機構将相親對象稱為盲盒,并進行明碼标價,如高學曆、身高165cm 、長相甜美的介紹費一萬元,中等學曆、身高160cm 、長相優美的介紹費7000元。
知情人士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都是私底下這樣做的,就是為了讓對方産生好奇心,這也是其中的一項業務,就看客戶的選擇,事先不給他們看照片,也不透露太多信息,見面了他們自己會了解。”
參加過此類相親的鐘先生告訴《法治日報》記者:“這就是拆盲盒,事先對對方一無所知,現場了解,女方條件好的話就‘物有所值’。”
對此,韓英偉認為,從法律層面來說,把人作為盲盒出售違背民法最基本的公序良俗原則,是被法律所禁止的。而将活體動物盲盒作為商品銷售,其行為也應遵守銷售動物的相關法律規定,要有經營該業務的營業執照,所銷售的寵物也應按要求提供檢疫證明等相關證件,如商家未按相關法律規定辦理相關證件便進行銷售,則涉嫌違法。
市場規範亟待完善
消費者應理性消費
在上海工作的小張喜歡收藏英雄系列盲盒,在他不到20平方米的出租屋裡擺滿了玩偶,“有一個月我看上了一個隐藏款,花了3800元才買到。而我每個月工資到手是8000元,除掉吃穿住行,就沒錢了,最後還是向朋友借了2000元才挺過去,但還是很開心能買到自己想要的盲盒,這是愛好。”小張告訴《法治日報》記者。
在北京某互聯網公司工作的李超(化名)從2019年開始加入炒盲盒的潮流中,他先後從廠家、黃牛等手中買入盲盒,等過一段時間再以高價賣出,以賺取中間差價。李超告訴《法治日報》記者:“虧大了,一開始我是瘋狂進貨,賣的還不錯,但後來賣不動了,又加上疫情影響,現在還是老老實實上班吧。”
對此,劉德良認為,做一個理性的消費者,應明确商品的信息再進行購買。從法律上來說,對商家進行盲售的行為不能聽之任之,要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有關規定,還有工商管理的有關規定,要求商家明碼标價,明确寫出商品的相關信息。
韓英偉認為,建議消費者要認識到盲盒具有不确定性的本質,在購買時要清楚認識内心所需,盡量選擇有實力、售後服務完善的商家,并結合自身的經濟能力理性消費。
韓英偉說,為了更好地規範市場,首先,企業應進行“自查”,從自身做起,做到誠實守信,在營銷宣傳上做到真實透明,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在産品質量環節上嚴格把關,把不合格産品消滅在最前端。在售後服務上積極履行退貨、更換、修理等經營者義務。行業内部自身加強監管力度,樹立行業準則。其次,相關部門要及時介入進行監管,對于商家侵害消費者權益的各種行為,明确其規制方法,進行有效的管理。
(來源:法治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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