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着我們的《說文解字》課程,本課講“丵”部的最後一個漢字“對”,“對”在現代漢語簡化為“對”,“對”是現代漢語常用漢字,收入在1988年國家語委頒布的《現代漢語常用漢字表》中,“對”字雖是常用字,字形也簡單,但它在文字學中,卻是一個有問題懸而未決的字,詳情如下:
對(對)。讀duì。《說文解字》給出的解釋是:“對,應無方也。從丵,從口,從寸。漢文帝以為責對而為言多非誠對,故去其口,以從士也。”會意字。本義是回答;應答。許慎所說“應無方也。”即回答不拘泥方法。既然是會意字,我們就先看字形演變:
(《字源》所載字形演變)
“對”字有兩個大問題沒有解決:首先是“對”的構形方法和本義。“對”的甲骨文字形與金文字形差别不大,學界雖然都認為“對”是會意字,但其構形會意方法及本義卻争議很大,至今沒有定論,代表意見有以下幾種:
1、林義光《文源》:“從手執業,業,版也,所以書思對命。”說對的構字法會意方法是手執“業”版(類似于上朝用的笏版),上面寫着要奏對的内容。以手執“業”,這就是“對”的會意方法。
(林義光說:手執笏版奏對)
2、朱芳圃《殷周文字釋叢》:“象手執登,登,輝煌之燈也。”就是說,字形是右邊一隻手,而左邊是一盞閃閃發光的燈,燈下面還有燈座,表達出了向着的含義。向着,就是“對”。
(朱芳圃說:手執燈)
3、高鴻缙《中國字例》:“丵象有齒之古兵,持丵反抗為對。”就是說,字形的右邊是一隻帶齒的兵器,右邊一支手,即手執兵器與人相抗,這就是“對”。
(高鴻缙說:手執古兵)
4、李孝定《甲骨文字集釋》則認為對的字形“象手持丵樹之形,其下從土”,與“封”字從“圭”同意。就是說,字形的右邊是樹苗,手持樹苗,栽種在土中,确立地界,表示疆界的意思,疆界相鄰相對,這就是“對”。
(李孝定說:栽苗定界)
實際上,以上幾種會意方法都能自圓其說,用其釋義放入典籍,也差不多都能說通,我們不做過多的猜想,“對”字的構形會意方法暫時存疑。
其次,春秋、戰國時期的“對”字究竟是什麼樣子,是從“士”還是從“口”,亦或從“土”。
《說文》“漢文帝”一段一般認為是并非許氏原文。這段話是說漢文帝認為:見責問而回答,說起話來多半不是誠實的回答,所以去掉對的“口”字,改成了“士”字。徐锴《說文系傳》:“《易》曰:‘尚口乃窮。’故去口。士,事也,取事實也。”意思是說:回答問題盡管有不同的方式,但所有的回答,必須有一個原則,必須以事實為基礎。正因為徐氏兄弟對“對”的異體的産生有如此認識,所以才把“漢文帝”雲雲的一類校語當作了許氏的原文。
(是從“口”還是從“士”,從“土”?)
趙明誠《金石錄》:“周以後諸器款識,對字最多,無從‘口’者,疑李斯變古法作小篆,始從口,至文帝複改之耳。”姚文田、嚴可均《說文校議》:“漢文下廿二字當是校語。‘漢文帝’者,異代人稱謂。”但這也沒有翔實的證據,不算定論。
總之,關于“對”字,還有兩個重要問題沒有解決:其一是“對”字的構形和本義;其二是春秋、戰國時期的“對”字究竟是什麼樣子,是從“士”還是從“口”,亦或從“土”。其實這兩個問題互相聯系,需要深入研究。
(對答;應答)
關于構字法以及《說文》原文,就說上面這些,我們仍然依照《說文》原釋解釋“對”字。它的本義就是回答;應答。徐锴《說文系傳》:“有問則對,非一方也。”《廣韻·隊韻》:“對,答也。應也。”《詩·大雅·桑柔》:“聽言則對。”鄭玄注:“對,答也。”好聽的話就回答。《史記·張釋之列傳》:“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漢文帝詢問書冊上登記的各種禽獸的情況,問了十幾個問題,上林尉隻能左看右看,全都不能回答。
“對”在本義之外,還有很多用法:
(1)朝向;面對。《廣雅·釋诂四》:“對,向也。”《史記·萬石張叔列傳》:“子孫有過失,不谯讓,為便坐,對案不食。”子孫中有人犯了過錯,他不責斥他們,而是坐到側旁的座位上,對着餐桌不肯吃飯。
(2)相當;相配。《廣雅·釋诂三》:“對,當也。”《廣雅·隊韻》:“對,配也。”《詩·大雅·皇矣》:“帝作邦作對。”毛傳:“對,配也。”朱熹集傳:“對,猶當也。作對,言擇其可當此國者以君之也。”即天帝認為周配得上興邦開疆(《詩經》很多詩篇是先秦曆史的記錄,《皇矣》就是周人叙述自己開國曆史的史詩之一)。
(3)配偶。《世說新語·賢媛》:“武子為妹求簡美對而未得。”王武子想給妹妹挑選一個好的配偶(夫婿),一直都沒有找到。
(一對兒夫婦)
(4)敵手;對手。《三國志·吳志·陸遜傳》:“劉備天下知名,曹操所憚,今在境界,此強對也。”劉備天下聞名,連曹操都忌憚他,現在他出兵我國境界,這是一個強勁的對手。也指對抗。《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據武功五丈原,與司馬宣王對于渭南。”占據武功五丈原,跟司馬宣王在渭南相對抗。
(諸葛亮與司馬懿對抗)
(5)核對;比照着檢查。比如:對數字;對賬目。沈括《夢溪筆談八·象數》:“以兩司奏狀對勘,以防虛僞。”把這兩個機構的監測結果相互對比檢驗,以此來防止出現弄虛作假的現象。
(6)投合;适合。《醒世恒言·賣油郎獨占花魁》:“又有一等癡心的子弟,曉得小娘心腸不對他,偏要娶他回去。”
(7)摻和(多指液體)。《儒林外史》第三十一回:“這酒是二鬥糯米做出來的二十斤釀,又對了二十斤燒酒,一點水也不摻。”
(酒水勾對,也說勾兌)
(8)拼合。比如:對不攏;把幾個地圖碎片對在一起;把爛掉的鏡子對在一起。
(破鏡重圓:對鏡子)
(9)平分成兩份。比如,對半開;對分。
(對半切開的西瓜)
(10)對待;對付。比如:對事不對人;一個對幾個。《世說新語·賞譽》:“(王懷祖)直以真率少許,便足對人多多許。”隻憑着他那一點真誠直率,就足以對得上别人很多很多東西。
(11)對換;抵償。《兒女英雄傳》第三回:“我們圍着莊子的這幾塊地,年終不是有二百多銀子的租子嗎?就把這個對給他。”對給他,就是抵給他。
(12)正确;正常。比如:意見很對;情緒不對。羅廣斌、楊益言《紅岩》第二章:“聽許雲峰同志說過,你對這樣的工作,會感興趣的,對嗎?”
(羅廣斌、楊益言《紅岩》)
(13)相互。比如:工位對調;對罵。
(14)調整使之合于一定标準。比如: 攝影對焦。
(對焦)
(15)對仗;使詩文的詞句形成對偶。沈括《夢溪筆談·藝文一》:“古人詩有‘風定花猶落’之句,以謂無人能對。”也指對聯。比如:吟詩作對。《紅樓夢》第八十一回:“自今日起,再不許做詩做對的了,單要學習八股文章。”
(影視劇裡的對對聯)
(16)古代文體的一種,又叫對策、奏對。指臣下應诏對答皇帝的文章。《文心雕龍·讓對》:“風恢恢而能遠,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對也。”讓自己的論述能廣泛傳播但不是泛泛而談,就像水雖然很大卻不至于泛濫,那就算得上是優秀的對策文章了。
(17)用作介詞。有兩種用法:其一、同“對于”。比如,形勢對我們有利。其二、猶“向”。比如,對他表示感謝。《漢書·遊俠傳·原涉》:“還至主人,對賓客歎息曰……”原涉回到置辦酒席的主人處,對賓客們歎息道……。
(18)用作量詞。有兩種用法:其一、相當于“雙”。比如:一雙手套。其二、相當于“件”、“套”。白居易《醉中得上都親友書》:“歲要衣三對,年友谷一囷。”
(一對兒手套)
此外,“對”還是姓氏,《續通志·氏族略七》:“對,見《姓苑》。漢對若方,見《急就章》。”
“對”字的小篆寫法如圖:
(對的小篆寫法)
(【說文解字】之489,部分圖片源自網絡,版權歸原版權方所有)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