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23日電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電子證照擴大應用領域和全國互通互認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能為企業和群衆帶來哪些“福利”?對此,記者采訪了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和監管平台運營中心有關負責人。
問:《意見》印發後,未來個人辦事會有哪些獲得感?
答:《意見》要求,加快推進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學曆學位證、職業資格證、駕駛證和新申領的結(離)婚證、不動産權證書、不動産登記證明等個人常用證照電子化應用,覆蓋與群衆生産生活密切相關的婚姻登記、生育登記、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就業創業、戶籍遷移、社會保障卡申領、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異地就醫報銷、不動産登記等應用場景。
根據群衆需求不斷豐富其他應用場景,推動相關電子證照普遍使用。政府部門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共享方式對關聯信息進行查詢、核驗的,不再要求個人提供實體證照或紙質複印件,推動辦事所需相關信息免填寫。
這意味着大家以後辦事可以從“少帶證”向“不帶證”進行轉變。
問:對于企業來說,《意見》的出台能解決哪些便利?
答:《意見》要求,推動營業執照、生産經營許可證、檢測認證等電子證照在企業登記、經營、投資和工程建設等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并進一步拓展到納稅繳費、社會保障、醫療保障、住房公積金、交通運輸、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行政執法、市場監管等領域。通過電子營業執照關聯企業相關信息,支撐涉企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所需信息免填寫、紙質材料免提交,推動實現企業相關信息“最多報一次”。
政府部門能夠通過電子證照共享方式查詢、核驗企業辦事所需信息的,不再要求企業提供實體證照或紙質材料,切實為企業降成本、增便利。
曾經有些涉企事項辦理時,需要出示營業執照原件。營業執照不好折疊,企業經辦人辦事時總會提個大包,《意見》的出台對于企業的經辦人來說是“利好”,以後再也不用大包小包兩頭跑了。同時,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規模化應用有利于增強業務規則的公平性和一緻性,消除隐形壁壘,對于市場主體來說,更公平的環境就是更優化的環境。
問:除個人和涉企的證照外,還有哪些證照也會逐步電子化?
答:《意見》要求,在不斷推動電子證照在政務服務領域廣泛應用的同時,依托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台電子證照共享服務體系,圍繞合同訂立、人員招聘、交通出行、文化和旅遊等場景與領域,積極推動電子證照在企業、社會組織、個人等持證主體之間的社會化應用。
未來,電子證照社會認可度将不斷提升,《意見》會推動電子證照在全社會廣泛應用。
問:目前還有部分老年人和殘疾人有使用智能手機不便的情況,證照電子化以後對他們有影響嗎?
答:《意見》要求,加強線上線下融合,保留傳統服務方式。通過政務服務平台及其移動端、自助終端、人工服務窗口等渠道,便捷企業和群衆依申請領取和使用電子證照,并做到線上線下融合、數據同源、同步更新。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加強實體證照服務保障,滿足老年人、殘疾人等各類群體需求。
《意見》這個部分非常暖心,在制定時就考慮得很細緻,保障了社會不同群體的需求。
問:電子證照使用起來安全嗎?
答:《意見》要求,按照信息采集最小化原則歸集數據,對共享的電子證照進行分類分級管理,避免信息洩露。加快推進國家網絡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基礎設施建設和應用,加強對電子證照持證主體、用證人員的身份認證、授權管理和個人信息保護。強化企業和群衆身份認證支撐,增強電子證照簽發和使用等環節的統一身份認證能力。建立健全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依法嚴厲打擊電子證照制作生成過程中的造假行為,杜絕未經授權擅自調用、留存電子證照信息,切實保障電子證照及相關信息合法合規使用,保護持證主體的商業秘密和個人信息。
在電子證照工作的探索中,各地各部門都會加強電子證照應用安全管理和監管,嚴格落實,保障大家的信息安全。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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