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真的那麼難嗎?都需要準備些什麼?作為婚姻律師,客觀地跟大家說,是的!離婚從來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兒。
“打算離婚了,需要準備什麼?”在我接到的很多咨詢者這樣的提問中,有的是剛萌生了離婚的念頭,想知道離婚麻不麻煩;有的是已經着手準備,想知道接下來的程序和步驟;還有的是協議不了,準備上訴,可不知道要準備什麼材料。
基于不同需求的網友提問,今天我就來給大家詳細說說。
離婚前你必須要考慮的
自問有沒有做好離婚的準備,這裡說的準備是指:
√婚姻真到了無法挽回的地步嗎?
√确定想清楚要離婚了嗎?
√有獨立生活的能力嗎?
√如果想撫養孩子,有穩定的住處和經濟條件嗎?
√今後如何撫養&教育孩子,考慮過了嗎?
√家庭财産狀況你都清楚嗎?
√離婚所耗費的時間、金錢、精力成本,你能承擔嗎?
如果以上這些情況你都逐條地、認真地考慮過後,仍然準備離婚,那麼接下來你需要:√與對方進行一次溝通/談判:表達你的離婚想法及了解對方的想法(對方是否想離),不要覺得這個步驟不重要,相反這是後續一系列步驟的基礎。
√根據對方給予的反饋,考慮是協議離還是訴訟離:
如果對方同意離婚,那還算簡單,協議離婚即可,等過30天離婚冷靜期,一起去民政局領證就好;如果對方死也不同意離婚,2個建議:①委托婚姻律師代你去和對方談判,看能不能達成一緻——協議離婚;②若談判後仍達不成一緻,起訴離婚。
我的建議是(但也要根據實際案件情況來定)→能協議最好協議,畢竟時間相對較快,程序沒那麼繁瑣,不論是金錢還是精神損耗都比較小,但若是協議不成,就隻能起訴了。
這些都考慮清楚後,接下來就該為離婚做準備了:√選擇離婚方式:
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程序不一樣,需要的材料證件也不一樣,确定好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後,才能有針對性地去做相應材料準備。
√處理财産:最怕一問家庭财産有什麼,什麼都不清楚的當事人!如果連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家庭中的财産狀況,怎麼為你争取最大化?所以說,一定要清楚家庭中的财産情況——房、車、存款、收益等等,如發現對方有轉移财産的傾向,盡快咨詢律師商讨方案,必要時做财産保全。
√争取孩子撫養權:
想要争取孩子撫養權的知友,先要了解在法律上,法官一般的判決原則:2歲以下的孩子一般會歸媽媽撫養;2-10周歲的孩子,一般會綜合夫妻雙方的經濟條件、穩定性、有無不适合撫養孩子的不良嗜好、是否能孩子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與孩子共處時間等綜合來考慮;10周歲以上的孩子,法官會聽取孩子的想法。想要争取孩子撫養權,尤其是2-10周歲的孩子,最好在律師指導下收集有利于自己主張的證據,更能提高勝訴幾率!(畢竟法官不是比誰更需要孩子,而是通過證據來判定誰更适合撫養孩子!)
那麼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哪些材料呢?
通常來說,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帶着雙方的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結婚證原件、離婚協議書原件,還有單人的證件照,這些材料準備齊全之後,又該去哪裡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呢?
通常來講,會去夫妻任何一方的戶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構去辦理協議離婚登記手續,可能會有朋友會問,辦理了離婚登記申請之後,是當天就可以領到離婚證嗎?
并不是這樣的,咱們的民法典新設了離婚冷靜期,離婚冷靜期是30天,在離婚冷靜期屆滿後30日内,夫妻雙方應該親自到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去申請發放離婚證。隻有領取到了離婚證協議,離婚才算真正地完成了。
最後想說的是:婚姻不易,結婚和離婚都需謹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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