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時評【該怎麼應對996?】近日,某電商平台員工加班猝死事件引發輿論關注,“996”工作模式再次被推上風口浪尖,勞動法為什麼管不了“996”成為了很多網友心中的疑惑。 毋庸置疑,“996” 一周超過60個小時工作時間,違反了法律關于工時制度的原則性規定。但是有原則亦有例外,立法機關考慮到相關實際情況,也作出了彈性規定。《勞動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企業因生産特點不能實行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同時,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企業由于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因此綜合相關法律規定來看,一般情況下“996”的确是違反勞動法的,但是在“經過與工會或者勞動者協商” 的特殊情況下,最長工作時間每日不超過11個小時、每月不超過80小時,難言違法。 合法并不必然合情合理,正如法律隻是最低的道德底線一樣,守法,也隻是企業合規經營的底線。一個社會的良性可持續發展,離不開每一個社會成員的共同努力。企業作為社會經濟組織的重要成員應該有所擔當,通過良好的企業文化、用工制度為員工創造更适宜的工作方式和環境。同時,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引導勞資關系良性發展。
來源: 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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