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濫伐的林地
新華網昆明7月12日電(羅春明 田仁梅 鄭秋芳)雲南省富甯縣森林公安局日前破獲一起特大濫伐林木案。經鑒定,犯罪嫌疑人陸某濫伐林木面積40畝,砍伐林木5870株,立木蓄積170立方米。
被濫伐的林地
犯罪嫌疑人陸某家住富甯縣洞波鄉坡令村民委坡書小組,陸某去年在本鄉那沙村民委那最村小組以110000元的價格向村民楊某購買了一片桉樹,在未辦理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雇請他人于去年11月至今年3月陸續将該片桉樹全部采伐出售。森林公安民警接到舉報後,趕到案發現場,現場伐樁已長出50-100厘米的幼樹。
伐樁已長出50-100厘米的幼樹
案發後,陸某離開當地到外省務工。為盡快查清案情,森林公安民警幾經周折與陸某取得聯系後,勸其主動回富甯投案自首。通過森林公安民警的多次勸導,今年5月11日,陸某到富甯縣森林公安局投案,并供述了濫伐林木的犯罪事實。
因涉嫌濫伐林木罪,6月28日,富甯縣森林公安局依法對陸某進行取保候審。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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