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文 | 潘悅
今兒來說一下紅領巾的事兒。
為啥要說紅領巾?這得從近日刷屏的一個熱點事件說起。
近日,上海臻海實業有限公司邀請日本演員蒼井空作為“助學使者”,參加在雲南德宏州舉辦的“公益活動”并佩戴紅領巾,這一事件引起網友極大憤慨。
9日,“共青團中央”微信公衆号發布了一篇題為《全國少工委嚴正譴責企業不正當使用紅領巾營銷炒作的聲明》的文章,嚴厲譴責該企業的不正當使用紅領巾營銷炒作的行為,并表示将聯合有關部門對當事企業,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聲明發出後一小時不到,該企業便在其官方微博上發表緻歉聲明,回應稱:
“我們深刻意識到了錯誤,鄭重向全國人民緻歉,同時嚴查、自省、保證今後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究竟誰能佩戴紅領巾?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發現,在共青團中央辦公廳2017年10月印發的《中國少年先鋒隊标志禮儀基本規範》中,第一條就和紅領巾有關。
它除了對小号、大号兩種紅領巾的尺寸大小,材質作出嚴格規定外,還明确了紅領巾的佩戴和使用規範。
少先隊員應根據自己的年級選擇佩戴合适尺寸的紅領巾——
一至四年級的少先隊員除身高較高的,佩戴小号紅領巾,五年級至初中的隊員則佩戴大号的紅領巾。若天氣炎熱,可暫時不佩戴紅領巾,改戴隊徽徽章。
那麼究竟誰,在什麼樣的場合可以佩戴紅領巾呢?
《中國少年先鋒隊标志禮儀基本規範》中規定,少先隊員在參加校内外少先隊集會、活動,參加升國旗儀式、開學典禮、畢業典禮等重要儀式活動,須佩戴紅領巾。參加體育活動、生産勞動或在家裡休息時,可以不佩戴紅領巾。
而作為成年人,少先隊輔導員在參加少先隊集會、活動時,應佩戴大号紅領巾。其他領導、來賓被邀請參加少先隊活動時,也要佩戴大号紅領巾。
《基本規範》還明确規定,紅領巾及其名義不得用于商标、商業廣告以及商業活動。
也就是開頭我們所說的,上海臻海實業有限公司的商業行為是不被允許的。
那麼應如何正确佩戴紅領巾呢?
《中國少年先鋒隊标志禮儀基本規範》也作出了解答:
烈士鮮血染紅的紅領巾不容亵渎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全國少工委的譴責聲明中提到,上述企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
紅領巾是少先隊員的标志。它代表紅旗的一角, 是革命先烈的鮮血染成。因此認定上述企業的行為違反了今年5月1日剛剛實施的《英烈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禁止歪曲、醜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英烈保護法》實施後,威力漸顯。這裡來點一下《英烈保護法》實施後的全國首例案件。
5月21日,江蘇省淮安市人民檢察院針對曾某污蔑烈士的行為,提起侵犯英烈名譽權的民事公益訴訟。
事情是這樣的——
5月14日,在淮安打工的曾某針對此前兩天在執行救火任務、解救被困群衆時不幸犧牲的烈士謝勇,在微信群中發表“不死是狗熊,死了就是英雄”“自己操作失誤掉下來死了能怪誰,真不知道部隊平時是怎麼訓練的”等侮辱性言論,歪曲謝勇烈士英勇犧牲的事實。
随後,公安機關以曾某涉嫌尋釁滋事罪對其刑事拘留。
江蘇省淮安市檢察院根據民法總則以及英雄烈士保護法的規定,判處曾某于7日内在本市市級報紙上公開賠禮道歉。
同月,“今日頭條”上侮辱董存瑞,惡意篡改葉挺烈士的《囚歌》的“暴走漫畫”也引發了網友不滿。
16日晚上,“今日頭條”就發布公告,封禁“暴走漫畫”。而後優酷、騰訊等視頻平台也迅速下架相關視頻,文化和旅遊部也介入此事,要求依法立案查處。
而對于英雄烈士的保護并不止步于此。
據人民日報有關報道,《英烈保護法》實施僅一個月,文化和旅遊部部署查處醜化惡搞英雄烈士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各主要互聯網文化單位共下線涉嫌違規視頻6萬餘條,清理有關信息1.7萬餘條,處置違規賬号8030個。
江蘇、山東、湖南、四川、甯夏等多地檢察機關針對侵害英雄烈士名譽等問題依法啟動公益訴訟程序。
來頭不小的全國少工委
最後,我們來說說這個發表聲明的全國少工委。
全國少工委,全稱中國少年先鋒隊全國工作委員會,它是全國少先隊的領導機構。它經由每5年召開一次的少先隊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産生,辦公室設在團中央少年部。
如同少工委在聲明最後提到的“保護處于成長期、處于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形成期的孩子們健康成長的環境”,少工委的主要工作就是對少年兒童教育工作的要求,倡導并指導開展各種形式的少先隊活動,促進少年兒童健康成長。
作為由黨委托共青團直接領導的組織,少先隊也緊跟步伐,于去年2月22日經黨中央同意,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少工委聯合印發了《少先隊改革方案》,對少先隊改革做出全面部署。
此次改革主要從6大方面提出了19項措施,重點同樣是放在少年兒童健康和少先隊工作上。
除此之外,此次改革更是把“讓少先隊員更喜歡少先隊,光榮感和組織歸屬感顯著增強,少先隊吸引力、凝聚力進一步提高”作為目标。
資料 | 環球網 最高檢官網 新華網 澎湃新聞網
校對 | 李喆
,更多精彩资讯请关注tft每日頭條,我们将持续为您更新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