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産評估市場法的優缺點? 市場法又稱比較法,是指通過将評估對象與可比參照物進行比較,以可比參考物市場價格為基礎确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今天小編就來說說關于資産評估市場法的優缺點?下面更多詳細答案一起來看看吧!
市場法又稱比較法,是指通過将評估對象與可比參照物進行比較,以可比參考物市場價格為基礎确定評估對象價值的評估方法的總稱。
該定義的理論基礎為替代原理,采用比較或類似的思路及方法估測資産價值的評估技術方法
一、市場法的應用前提
1、評估對象的可比參照物具有公開市場和活躍的交易。-----可比參照物的市場價格
2、有關交易的必要信息可以獲得。-----差異
二、市場法的基本步驟
(一)步驟
1、選擇參照物具有可比性---功能、市場條件、成交時間等
參照物越多越好,能夠充分和全面反映資産的市場價值
2、在被評估資産與參照物之間選擇比較因素---影響較大的因素,齊全 參照數體系選擇對資産價值影響較大的因素作為對比指标
形成綜合反映參照物與評估對象之間對照關系的比較參照數體系。
3、指标對比和量化差異交易價格的真實性 正常交易情形、參照物與評估對象可替代性的差異等方面
數量化和貨币化
4、分析确定已經量化的對比指标之間的差異參照物的成交價格作為評定、估算評估對象價值的基礎
5、綜合分析确定評估結果對評估初步結構進行綜合分析,以确定最終的評估值。
主要取決于評估專業人員對參照物的把握和對評估對象的認識。評估專業人員可以用算術平均法或 加權平均法等将初步結果轉換成最終評估結果。
(二)可比因素
1、運用市場法評估單項資産(1)、資産的功能
(2)、資産的實體特征和質量---外觀、結構、役齡、規格、型号、制造工藝水平 使用狀态
(3)、市場條件--參照物成交時與評估時的市場條件及供求關系的變化情形。
(4)、交易條件--交易批量、交易動機、交易時間等。
(5)、具體可比因素--區位因素、制造廠家、資産規格型号等
2、運用市場法評估企業價值(1)、行業标準--國民經濟行業分類、證監會上市公司行業分類、國際通用的标準行業代碼。主營業務收入結構、利潤結構、經營模式等
(2)、财務标準---交易日期、交易價格、收購股權的比重
(3)、其他重要交易條款等--背景、日期、價格、收購股權的比重、影響交易價格的其他交易扥
三、市場法常用的具體評估方法 ----直接比較法---間接比較法
直接比較法:被評估資産的某一或若幹特征與參照物的同一若幹特征進行比較。得到兩者的特征修正系數、或特征差額。直觀簡潔、可比性較高、對信息資料的數量、質量要求比較高、對評估專業人員要有較為豐富的評估經驗、市場閱曆
基本公式:1、隻有一個可比因素不一緻。A價值/A特征=B價值/B特征
間接比較法:利用資産的國家标準、行業标準或市場标準作為基準,将評估對象和參照物整體或分項對比打分,得到各自的分值,在利用參照物的市場交易價格及分值求得評估對象價值的一種評估方法。
1、現行市價法(1) 以成交價格為标準;
(2)适用條件:本身具有現行市場價格或與被評估資産基本相同的參照物具有現行市場價格的時候。
(3)注意:現行市場價格與被評估資産的價值内涵相同
2、市價折扣法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1-價格折扣率)
僅存在交易條件方面差異。
3、功能價值類比法(1)、功能差異
(2)分類
第一、資産價值與功能呈線性關系(生産能力比例法)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成價格*評估對象生産能力/參照物生産能力。
第二、資産價值與功能呈指數關系(規模經濟效益指數法);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評估對象生産能力/參照物生産能力)X
4、價格指數法1、定義:物價指數法,時間間隔
2、分類
第一、定基價格指數:基期固定的增長率
第二、環比價格指數:基期不固定的增長率
定基價格變動指數=(當年實際物價-基年物價)/基年物價
定基價格指數=當年實際物價/基年物價
定基價格指數=1 定基價格變動指數
3、環比價格:環比價格指數%=當年定基價格指數/上年定基價格指數
環比價格指數 1=環比價格變動指數
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價格成交價*參照物交易日至評估基準日各期(1 環比價格變動指數乘積)
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參照物交易日至評估基準日各期環比價格指數乘積
5、成新率價格調整法(1)、定義:新舊程度上的差異
(2)、資産評估價格: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成交價格*評估對象成新率/參照物成新率
資産成新率=資産的尚可使用年限/資産已使用年限 資産的尚可使用年限*100%
(3)、适用:僅有成新程度差異
6、市場售價類比法(1)、定義:功能、市場條件、銷售時間等方面的差異
(2)、計算方式:資産評估價值=參照物售價 功能差異值 時間差異值 …… 交易情況差異值
資産評估 價值=參照物售價*功能差異修正系數*時間差異修正系數*交易情形修正系數
7、價值比率法 單位價值(1)、定義:與某一經濟參數或經濟指标相比角行程的價值比率作為乘數或倍數
(2)、常見類型:比率=分子/分母 分子多為:權益價值/企業價值,分母為淨利潤、收入 (3)、市銷率、市淨率、市盈率
(4)、上市公司比較法、交易案例比較法
(5)、價值比例法去評估企業而價值的關鍵點
四、市場法的适用範圍與局限
1、市場法的适用範圍
1)、通常被用于評估具有活躍公開市場且具有可比成交案例的資産
2)被用來評估企業價值
2、市場法的優劣
1、優點
第一、具有可客觀性的方法,比較容易被交易雙方所理解和接受
第二、如果不存在資産的成本和效用以及市場對其價值的認知嚴重偏離的情形下,通常是三種方法中比較為有效、可理解、客觀的方法。
2、缺點
第一、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影響
第二、關注可比案例和評估對象在風險、收益方面的差異、把握當前市場價格和資産價值之間的差異性,避免用價格取代價值。
第三、在分析市場認知與價值内在差異性的基礎上,合理調整價值乘數等相關因子,得到待估資産的評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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