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剛好碰到了這麼一個事情,小區樓下一樓有租戶悄摸着開了一個菜鳥驿站,然後業主群就又又又又王炸了![不看]
然後,然後,還有人做起了兩面派,無間道!,因為之前其他幢也開過,後來被也打掉了。
哈哈,被稱為精緻的利己主義者。自己樓下和别人樓下是完全講兩個态度![看]
從法律角度大家看下,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九條【業主改變住宅用途的限制條件】業主不得違反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業主将住宅改變為經營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規及管理規約外,應當經有利害關系的業主一緻同意。
有規定不得私自将住宅改變成經營性用房。那麼樓下開菜鳥驿站在經過業主們的一緻同意前,肯定是開不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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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們再來算一下,假如全體業主一緻同意了,那麼這個菜鳥驿站能賺錢不?
本小區1500戶,目前入住率約五成。
費用:
收入:
目前合計收入240 90=330元/天(1萬/月),這個是日常,不含網上促銷和入住率增加後的一個增量。
收入-費用=1萬/月-0.15萬/月租金-0.3萬/月人工=0.55萬;經營2個月後設備可以回本,随着時間的推移,收入預計隻增不減。兼職可行,賺個時間的辛苦錢。
那麼,
你贊同小區内住宅樓下開設菜鳥驿站嗎?[我想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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