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 盛偉 文/攝
通訊員 何新榮 姜夢晴
冬至已過,衢州氣溫接近冰點。
衢州市公安局看守所内,51歲的福建女子陳某穿着棉衣棉褲依舊冷得發抖。
“我給一些找不到老婆的人介紹媳婦,給沒有孩子的家庭帶去孩子,我覺得我是在做好事。”她說。
“你牟利了嗎?”錢江晚報-小時新聞記者問。
“我是賺錢了,現在想想我是錯了,尤其是對幹女兒淩某(所做的事)。”陳某說。
28歲的廣西女子淩某是此案中尤為悲慘的一位:在一年半的時間裡,她先後被以8萬元到13萬元不等的價格轉賣給四個男人。有一次,剛坐完月子,就被賣到下家。更讓人憤怒的是,期間淩某生下的一名男嬰,剛出生4天就被以8萬元賣給他人。
直到案發被解救,淩某還懷有身孕。
12月26日,小時新聞記者從江山公安局獲悉,以陳某為首的婚介詐騙團夥,以婚姻介紹為手段,物色各地精神異常流浪女進行婚姻介紹,經多次轉手騙取多名被害人高額“介紹費”。陳某團夥涉及多個省市的婚姻詐騙案件8起,拐賣兒童案件3起。警方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解救被拐賣兒童3名,涉案金額達七十餘萬元。
目前,陳某等人涉嫌詐騙、拐賣兒童一案已經移交檢察機關。
1】花13萬娶進門的年輕媳婦,一個月就跑了
這起令人咋舌的婚姻詐騙案和拐賣兒童案,是由江山男子鄭某告發而引發的。
鄭某,43歲,江山人,因為自身原因,一直沒找到老婆。
2018年,鄭某通過陳某辦的婚姻中介認識了時年26歲的廣西女子淩某。陳某說,淩某是自己的幹女兒,至今未婚,而且聰明伶俐。
看上去,淩某長相端莊,言談舉止并無明顯不妥之處。
天上掉下一個這麼好的老婆,讓鄭某很開心,他自願向陳某先後支付了13萬元後,将淩某帶回了家。
鄭某自知這是一樁沒有愛情基礎的婚姻,為了保險起見,鄭某和淩某到民政局扯了結婚證。
幾天後,鄭某發現問題嚴重了:淩某不僅生過小孩,而且精神病會間歇性發作。
鄭某不幹了,找到陳某要求退錢退婚。
鄭某的要求遭到陳某拒絕,随後,陳某帶着淩某一起消失了。
鄭某越想越氣,2019年5月,鄭某選擇了報案。
2】一位老刑警的直覺:這起案子不簡單
江山公安局上餘派出所在後續的偵查中發現,江山市其他派出所也陸續接到過多起“新娘逃跑”的報案,這幾起案件都和陳某有關。
江山市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鄭東清聽取案件彙報後,從一名老刑警的角度判斷,這幾起案件不僅僅是婚姻糾紛那麼簡單,其背後或許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随後,江山公安局成立專案組。
2019年7月4日,專案組民警在廣西南甯一出租房内将陳某抓獲歸案,并解救懷有身孕的女子淩某。
很快,陳某歸案,但她對涉嫌詐騙犯罪一事拒絕承認,僅供稱是“替人做好事”。
此後的5個多月時間裡,專案組民警曆經十多個省市,行程2.6萬餘公裡進行調查取證,對分布在全國各地的受害人、證人、嫌疑人等進行逐一核實、共取證150餘份,走訪了100餘名被害人和證人。
專案組對有效證據全部固定,盡管陳某依舊稱“做好事”,但案情真相還是浮出了水面。
3】“幹女兒”一年半被賣四次,孩子出生四天即被賣
跟着陳某的女子淩某,是該起案件中最讓人唏噓的犧牲品。
1991年,淩某出生在廣西玉林的一個小山村裡。
因為父母在外打工并且離異,缺少關愛的淩某一直比較叛逆。成年後,淩某混迹于社會并出現間歇性精神病症狀,好的時候與正常人無異,發作的時候行為不受約束。
沒有人照管的淩某,最後隻能流浪街頭。
2017年6月初,廣西南甯市區十分悶熱,行人都換上了夏裝,仍穿着長衣長衫的淩某流浪在市中心廣場。
散亂的頭發和多日沒洗的臉,仍掩不住淩某端莊的容顔,這一幕被廣西女子潘某看在眼中。
潘某就是陳某在廣西的下線,負責為陳某尋找當地的流浪女子,然後由陳某介紹給找不到老婆的男子,從中獲取介紹費。
潘某随即将淩某的事告訴陳某,陳某将淩某帶在身邊一起生活,還收為“幹女兒”。
十餘天後,陳某将淩某介紹給了時年20歲的江山男子毛某,陳某向毛某家人隐瞞了淩某精神異常的真相,并陸續收取了毛某家人8萬元的禮金。
一個月後,毛某發現淩某精神異常,生活無法自理,要求陳某退款,被陳某拒絕。
2017年10月左右,陳某将淩某介紹給30歲的衢州男子呂某,并索要8萬元禮金。
一個月後,呂某也發現淩某有間歇性精神病,也找到陳某要求退款,但此時淩某已經有了身孕。
陳某威脅呂某:“你要是再找我退款,我就去告你,讓你賠償撫養費。”
呂某被吓住,隻好吃了啞巴虧。2018年4月,陳某将淩某從呂某家帶走,此後懷孕的淩某一直跟陳某住在一起。
2018年7月23日,淩某生下一子,同年7月27日,陳某将隻有四天大的男嬰以8萬元的價格賣給江山人吳某。
2018年8月,陳某将剛坐完月子的淩某介紹給43歲的江山男子鄭某,随後鄭某和淩某領了結婚證,為此鄭某支付給陳某13萬元。
一個月後,鄭某發現淩某生過孩子還患有間歇性精神病,要求退款退婚未果。
2018年10月,陳某将淩某帶離鄭家。2018年12月,陳某将淩某介紹給自己的堂弟陳小某并索要13萬元,但陳小某沒能及時付款,後淩某懷上了陳小某的孩子。
2019年2月初,陳小某再次發現淩某有間歇性精神病要求退婚。之後,陳某一直将懷孕的淩某帶在身邊,并在廣西南甯一出租房住下,直到2019年7月4日落網。
經專案組調查,僅僅在淩某身上,陳某就涉嫌詐騙罪以及拐賣兒童罪,并因此獲利超過三十萬元。
目前,淩某已經回到廣西父母身邊,并于今年10月生下了一個女兒。
4】她一直自稱好人幫人圓夢,民警:這是一個幌子
經查,以陳某為首的婚介詐騙團夥以婚姻介紹為手段,專門物色各地精神異常的流浪女進行婚姻介紹,經多次轉手騙取多名被害人高額介紹費。陳某婚介詐騙團夥涉及多個省市的婚姻詐騙案件8起,拐賣兒童案件3起。警方先後抓獲犯罪嫌疑人7名,解救被拐賣兒童3名,涉案金額達七十餘萬元。
陳某到底是一個怎樣的人?小時新聞記者對陳某的人生軌迹進行了簡單的梳理。
51歲的陳某是福建人,生育了兩個女兒,後陳某離婚,後再婚。
2010年前後,陳某在江山市區開了一家婚姻介紹所,在當地頗有名氣。
但是,陳某卻嫌“正當婚介來錢太慢”,走上了邪路。
陳某以保證書、言語利誘等方式騙取被害人信任,再騙取到财物,等被害人發現被騙找上門時,陳某以各種理由推脫責任,甚至直接玩消失。
經查詢法院訴訟記錄,因婚姻介紹失敗未退錢的訴訟就有4起,其他經濟類訴訟若幹,涉案金額上百萬元。
這些訴訟中,陳某大多數均未到庭應訴,如今的她還是一名“老賴”。
5】小時新聞獨家對話:她堅持認為自己在做好事
在移交檢察院之前,小時新聞記者在衢州看守所和陳某有過簡短的對話。
小時新聞記者:你認為你在做一件違法的事情嗎?
陳某:我一直認為自己在做好事,為找不到老婆的男人找老婆,為沒有孩子的家庭找孩子。
小時新聞記者:那你從中漁利,數額大嗎?
陳某:我确實從中賺錢了,而且比正當婚姻介紹賺得多,現在我覺得自己做得有點不對,但不至于是犯罪。
江山公安局上餘派出所教導員鄭海峰是專案組偵辦人員之一。“陳某所謂的做好事就是一個幌子,她以賺錢為目的,不斷進行詐騙和拐賣兒童,讓多人受到傷害,陳某的行為已經涉嫌犯罪,法律會給她一個公正的判決。”鄭海峰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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