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賣房款150萬,三個孩子兩女一男,給兒子70萬,倆女兒各10萬合适嗎#
一看到這個話題,“重男輕女”這四個字就在腦海裡奔達。
我很清楚,這不是這父母的問題,而是封建社會遺傳至今的陋習導緻的。
首先,來談談什麼是“重男輕女”。根據字面意思也能知道,重視的是男性的權利和利益, 認為女性是男性的附屬品,所以不被重視。這是一種男女不平等的社會觀念,意味着男尊女卑。
話題中父母賣房款一共150萬,自己留了60萬,但是給出去的90萬并沒有平分給三個子女。而是給兒子70萬,倆女兒各10萬。這樣的處理方式上,很明顯能看出父母的重男輕女思想。按照父母的做法,那麼是不是意味着在未來倆老養老這件事情上兒子需要承擔7/9,倆個女兒各自隻承擔1/9?例如,未來有一天,父母生病了醫藥費大概9萬,兒子付7萬,倆個女兒各付1萬。
當贍養老人跟錢挂鈎的時候,可能很多謾罵聲就要來了,親情是用金錢來衡量的麼?
難道不是麼?現如今的社會,我們每個人都在努力的活着,不論男女,承擔的社會責任都是一樣的。在法律上而言,贍養父母這件事可沒有因為性别之分而有免除贍養老人這個職責。法律上是人人平等的,那為什麼在對子女的金錢資助上,可以存在這樣的男女差别呢?
至少在我個人看來,父母這種做法不合适。
#2021生機大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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